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61 公司简称:株冶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35,418.67元,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利息支出减少未分配利润 80,691,6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121,684,429.06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415,840,677.06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421,341.77元,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利息支出减少未分配利润80,691,6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3,036,835,208.47元,本年度末可分配利润为-3,056,105,533.37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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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宏观上,2024年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不确定性显著加剧。但随着各国通胀的下降,主要国家央行纷纷开启降息潮,全球贸易逐步复苏,经济趋于稳定。国内来看,受内外部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今年呈现弱复苏格局,GDP增速实现年初的既定增长目标。
1、锌方面:2024年经历过一季度短暂的盘整后,锌价开始发力上行,整体表现为重心上移。
原料供给:今年海外锌矿因品位下降、气候、事故等因素影响,产量恢复远不及预期,叠加新矿投产项目兑现较慢,锌矿供应偏紧逻辑逐步发酵,全年矿端增产不及预期,内外锌精矿加工费不断创新低,国内锌精矿绝对加工费最低跌破3000元/金属吨,进口锌精矿加工费降至-40美元/干吨。
精锌产量:2024年原料锌矿紧张态势及利润较大亏损的格局贯穿全年。据上海有色网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精炼锌产量为619万吨左右,同比去年下降6.51%。
精锌消费:2024年国内基建投资维持高增速,但地产投资跌幅仍较大,锌的国内需求整体延续较为疲软的态势。据上海有色网数据统计,全年下游镀锌企业开工率整体低于上年,同比下降7.9%,其中地产、管网等领域订单较弱,新的消费板块主要在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光伏项目等。
2、铅方面:2024年铅市场经历了较大的波动,价格呈现先扬后抑的趋势。
原料供给:2024年国内铅矿产量150.9万吨,同比增长8.24%,但全球铅矿供应环比下滑。矿加工费大幅下行,国内由年初800余元/金属吨快速下滑最低至0元/金属吨,进口矿加工费最低至-50美元/干吨。
精铅产量:原生铅上游铅精矿持续偏紧,加工费持续下滑,进一步压缩了冶炼企业的利润空间。尽管有部分冶炼厂复产,但2024年国内整体精铅产量361.3万吨,同比下降2.27%。
精铅消费:储能领域成为铅市场的一大亮点。随着数据中心和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铅酸电池因其安全性高、成本低而仍然是数据中心储能领域的主流选择。此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也有望推动铅酸电池在该领域的渗透率提升。尽管汽车和储能板块为铅市场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但整体消费需求仍然未能达到预期。其他消费领域整体表现不佳,销售并未出现明显好转。
3、稀贵金属:年内贵金属价格强势上行,国际金价、银价屡次创下历史新高。由于美国经济表现强于预期,加之市场开启“特朗普交易”,特朗普胜选之后关税美元指数强势上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潜在关税压力之下大幅贬值。整体来看,年内金银价格的走势都弱于外盘,沪期金涨幅约为30%,沪期银涨幅约为32%。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是一家集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矿山方面,公司拥有水口山铅锌矿采矿权和柏坊铜矿采矿权,下设矿山3座(康家湾矿和铅锌矿同属于水口山铅锌矿采矿权)、选矿厂1家,形成86万吨/年原矿采选能力;锌冶炼方面,拥有30万吨锌冶炼产能、38万吨锌基合金深加工产能,锌产品总产能68万吨,位居全国前列;铅冶炼方面,拥有铅及稀贵金属冶炼厂2家,形成10万吨铅冶炼、4500公斤黄金、470吨白银的生产能力。
公司铅锌冶炼工艺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自主研发的水口山(SKS)炼铅法先后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火炬”牌锌合金的市场占有率处于第一梯队,与宝武、首钢等核心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连续被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公司在行业内率先通过汽车行业的IATF16949体系认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产品在高端汽车板行业的领先地位;2024年12月17日公司“火炬牌”黄金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完成注册,提高产品溢价能力的同时,增加了市场流通性以及风险对冲手段。
矿山方面:公司自有矿山主要产出铅精矿、锌精矿、金精矿、铜精矿、金硫精矿,其中锌精
矿、铅精矿和金精矿为自用,金硫精矿、铜精矿采用市场化方式外销。
锌冶炼方面:主要生产锌及其合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同时综合回收铅、铜、镉、银、铟、汞等有价元素,生产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外售,副产品硫酸直接外售。公司根据生产能力和设备运行状况,结合市场需求制定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计划,配置各种资源要素,保证产、供、销协同高效运转。
铅冶炼方面:冶炼系统主要生产铅及合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综合回收锌、铜、金、银、锑、铋、碲、钯等有价金属,生产加工成产成品或半成品外售,副产品硫酸直接外售。
公司的主要冶炼产品有锌锭、热镀锌合金、铸造锌合金,铅锭、铅基合金、黄金、白银等,副产品为硫酸、冰铜、锑白粉等,矿产品有铜精矿和金硫精矿等,以及小产品铋锭、碲锭、镉锭、铟锭。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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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模式:
(1)矿山开采:公司矿山系统通过对铅锌原矿、金原矿及铜原矿的开采、采选,产出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金精矿、金硫精矿等矿产品,为冶炼板块提供原料支持。公司按生产流程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铅锌采矿、金矿采矿、铅锌金选矿、铜矿采选等相对应的生产任务。公司通过智慧矿山项目和矿山产能升级项目,对矿山智能控制及产量进行了提升。
(2)铅锌冶炼:a)铅冶炼系统以铅精矿为原料,通过配料、熔炼、极板制造、电解等工序产出中间初级铅产品,再通过熔铸生产出铅锭和铅合金成品,过程中综合回收氧化锌、冰铜以及铅电解阳极泥和铜阳极泥中金、银、锑、铋、碲、钯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生产单位按照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分别承担铅原料熔炼、粗铅精炼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生产任务。b)锌冶炼系统以锌精矿为主要原料,通过配料、焙烧、浸出、净化、电解等工序产出中间产品析出锌,再通过熔铸产出锌锭和合金成品,同时综合回收白银、铟、硫酸、镉、铜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生产单位按照主工艺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分别承担原矿加工、焙砂浸出、净化、渣料有价金属回收、电解析出、熔铸、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
公司生产任务完全按照规划、预算、计划执行,生产任务按年、季、月分解落实,配套提供采购、销售资源,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公司始终秉持着“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实干、干实”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公司“三无”、“三化”工厂建设,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采购模式:主要原料是锌精矿和铅精矿,除自有矿山提供的原料外,其他通过外部市场采购,以国内采购为主,国外采购为辅。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以行业指导价格为基础,再综合考虑原料品位、品质、富含情况等因素。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加工费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市场风险。公司的价格管理委员会是价格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决策公司原料采购的价格,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目前全部面向国内市场,其中锌锭、锌合金、铅锭、铅合金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和贸易商销售,与国内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大型蓄电池企业等存在战略合作,通过研发、营销和售后服务协同推进新产品升级开发,实现高端产品销量稳步提升;贵金属主要采取长单和散单结合模式销售。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国内公开价格平台发布的铅、锌、铜、锑、铋、金、银等价格来确定。公司的价格管理委员会是价格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决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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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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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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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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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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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75,921.51万元,同比增加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3.54万元,同比增加28.7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9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夏中卫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川旭,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58.1万元及内控审计费12万元,费用合计70.1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我们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至0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y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 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朗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谈应飞先生
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至0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yzqb@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佳宇
电话:0731-28392172
邮箱:zy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9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闫友先生、曹晓扬先生、谈应飞先生、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各家银行协商,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和使用各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91.4亿元(含外币折算)。公司将在银行批准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融资不超42.37亿元。在计划融资额上限42.37亿元内,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授权相关借款主体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上述各家银行在额度内签署融资相关事项法律文书,办理融资手续,有效期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十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十九)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35,418.67元,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利息支出减少未分配利润 80,691,6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121,684,429.06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415,840,677.06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421,341.77元,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利息支出减少未分配利润80,691,6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3,036,835,208.47元,本年度末可分配利润为-3,056,105,533.3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负数,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亦为负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9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5:00至2025年5月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5:00至2025年5月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和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佳宇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412007
(二)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