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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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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356,376.9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6,807,285.80元,减去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7,035,281.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2,781.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455,599.83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年长兴岛38#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大同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崇明区新村乡和北堡二期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基于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不进行2024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共计7,035,281.28元(含税),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8%。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通信管网施工及运维、建筑钢材贸易、混凝土制品生产销售、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等。

经营模式: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商品房和保障房为主,商品住宅项目均在崇明区;公司通信工程业务主要承接三大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的通信管网施工维护;钢贸业务以钢材的购销为主,采取订单采购订单销售的模式;新能源业务以光伏电站、风电场的建设运营为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5,187,620,143.09元,较上年末增加74.6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37,724,723.85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19%,资产负债率72.53%,较上年期末上升20.46个百分点,公司总体负债率处于安全可控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0,281,062.70元,同比减少49.4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6,376.91元,同比增加160.0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飞荣先生主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暨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在2024年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勤勉务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上午09点0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施俊先生主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项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356,376.9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6,807,285.80元,减去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7,035,281.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2,781.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455,599.83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年长兴岛38#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新能源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基于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不进行2024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共计7,035,281.28元(含税),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8%。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和薪酬核定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2025年度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审计机构协商,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一致,即财务审计费用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承担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三)传 真: 021-69691970

(四)邮箱:leibnize@126.com

(五)联 系 人:吴翰林

(六)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孙尚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欧圣电气(301187.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并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1年,从事证券业务服务8年。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武镁业(002182)、世荣兆业(00201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审计机构协商,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一致,即财务审计费用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承担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本公司2024年度的年审工作。中兴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计划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3.6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4642.18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642.18万元,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4年担保实施情况,预计2025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60亿元,具体担保计划如下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 1月 6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158号。法人代表:龚学军。注册资本:3018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家具、水暖器材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煤炭、石油制品、燃料油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商务咨询。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二)上海善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善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 11月 17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A-1354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法人代表:龚学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家具、百货、服装、鞋帽、矿产品(除专项规定)、木制品、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农业机械及配件、水暖器材及配件的销售,钢结构制作,商务咨询。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三)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6月22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法人代表:顾庆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服务。一般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四)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2208号。法人代表:奚锦超。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五)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 2月16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法人代表:沈进。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六)上海亚申数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亚申数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7月18日。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法人代表:陈焱。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七)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5月21日。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2-0027#。法人代表:袁博。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八)上海崇明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崇明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4月23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01号。法人代表:顾城。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区域性出租汽车,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服务。

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总额以内,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金额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超出上述担保总额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各下属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权属清晰,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强,且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4642.18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9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亚能”)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崇明支行申请贷款9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4.00亿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亚通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亚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6号2-0027#

法人代表:袁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芜湖亚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3)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940.00万元

担保期限:10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芜湖亚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本公司是其实际控制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控制能力。芜湖亚能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4642.18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356,376.9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6,807,285.80元,减去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7,035,281.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2,781.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455,599.83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年长兴岛38#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大同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新村乡和崇明区北堡二期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基于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不进行2024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共计7,035,281.28元(含税),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8%。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长兴岛38#地块保障房项目预计投入约8.00亿元;

(2)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新村乡风电项目、崇明区北堡二期风电项目预计投入约5.00亿元。

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融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参照公司2024年度融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13.3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资金需求

1、归还银行到期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35000.00万元及长期借款8500.00万元。

2、新能源业务计划新增项目贷款90000.00万元。

二、2025年融资计划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特列出如下融资计划:

1、参照公司2024年度实际融资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融资及委托借款总额不超过13.35亿元人民币。

2、主要通过银行直接借款、票据融资、融资性售后回租及银行委托贷款等方式解决。

3、上述融资计划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四、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的公司)。

五、委托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5年度融资事宜。

上述事项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