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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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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各位独立董事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0,839,936.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00,6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225,17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9,225,170.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四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湖北)”)、五洲特种纸业(汉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汉川)”)、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热力”)、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诚宇”)、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龙游)”)、江西泽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泽川”)。上述公司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控股子公司。其中除五洲特纸(龙游)、江西泽川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69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4.42%,对外担保余额为42.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0.88%。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汉川)、湖北祉星热力、九江诚宇、江西泽川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68%、75.71%、77.35%、95.56%,但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才能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08,309.21万元,负债总额141,031.13万元,净资产67,278.08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9,073.44万元,净利润2,255.25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28,839.02万元,负债总额352,565.54万元,净资产176,273.48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75,806.46万元,净利润30,088.26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江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MA49P3H3X9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11号

办公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11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00,651.47万元,负债总额272,916.93万元,净资产127,734.54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675.30万元,净利润-1,602.88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湖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汉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MACM8QFF1H

成立日期:2023年6月30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2号

办公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2号

股东:五洲特纸通过五洲特纸(湖北)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1,884.20万元,负债总额20,282.58万元,净资产1,601.6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767.55万元,净利润1,602.25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汉川)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五)公司名称: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MA7EN3JT4T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9号

办公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9号

股东:五洲特纸通过五洲特纸(湖北)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9,645.94万元,负债总额30,015.24万元,净资产9,630.70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740.27万元,净利润-357.52万元。

与公司关系:湖北祉星热力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六)公司名称: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35W3XL1K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大道2号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晨佳

注册资本:2,65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内河、海上普通货物运输,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码头港口设施经营,陆上、内河、海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159.42万元,负债总额7,858.61万元,净资产2,300.81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4.23万元。

与公司关系:九江诚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5505442211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15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15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75%股权,项月雄持有其25%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6,310.54万元,负债总额6,970.84万元,净资产9,339.70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699.06万元,净利润1,297.30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龙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公司名称:江西泽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MADKA7CK26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0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芳乡豆文化产业园豆立方E-049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芳乡豆文化产业园豆立方E-049

股东:五洲特纸通过浙江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陆洲持有其10%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轶

注册资本:3,43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139.65万元,负债总额3,000.13万元,净资产139.5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28.73万元,净利润-560.48万元。

与公司关系:江西泽川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本次担保预计范围内,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也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除全资子公司外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也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汉川)、湖北祉星热力、九江诚宇、江西泽川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68%、75.71%、77.35%、95.56%,但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除全资子公司外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也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4.42%,对外担保余额为42.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上表“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项目组审核时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应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应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不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宣读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 9:00- 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4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