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3)目标公司: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安排
(1)原股东及目标公司同意,原股东与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普门科技认缴增资3,300.00万元,其他投资方合计认缴增资2,720.00万元,普门科技放弃该部分优先增资权。本次投资完成后,普门科技持有普门生物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56.96%。
(2)原股东与投资方的出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
(3)相关价款由原股东与投资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至指定账户。
(4)实际控制人刘先成及目标公司保证,原股东及投资方的投资款主要用于目标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5)原股东与投资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投资款,若未能按时足额出资,目标公司可按照原股东、各投资方截至“出资时间”实际支付的款项调整出资比例,原股东及各投资方应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各方按照上述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6)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依法召开股东会选举董事,普门科技提名的董事需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
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就工商变更手续给予必要配合。
3、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的期间为过渡期(下称“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不得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未经投资方同意,目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与他人达成以目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当事人的合资、合作、合伙合同或直接设立子公司。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该方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自收到另一方明示其违约的通知后三十(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
6、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事项,系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平衡管理层激励与公司长期发展的风险控制,经与相关方沟通后,审慎研究决定将增资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从35.99%变更为56.96%。此次调整有助于激发管理层积极性,确保公司整体的稳定性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及普门生物的整体经营发展规划。
普门生物主要从事消费者健康业务,本次交易是基于促进公司消费者健康业务的发展,满足普门生物的资金需求,同时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创业激情,进一步提高普门生物的整体资本实力和竞争力,促使普门生物与公司协同发展,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大巍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路曼女士本次与公司共同投资,共享机遇,共担风险,是基于其对消费者健康业务发展趋势的理解以及公司该业务布局的信心,有助于消费者健康领域的业务布局、拓展公司产业链,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该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普门生物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6,320.00万元,公司对普门生物的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56.96%,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各增资方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普门生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普门生物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系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核心骨干员工自身资金情况而做出的决策,有助于促进公司消费者健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先成、胡明龙、曾映、李大巍、项磊、王红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前述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增资金额2,010.0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金额,并确定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名单;
(2)对员工持股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合伙协议的签署、资金募集,向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3)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全部事宜,包括与各增资方协商确定增资协议具体内容、签署增资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员工持股平台注销之日止。
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敏、杨军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捷畅”)以及四川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四川捷祥”)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交易有利于公司临床医疗产品线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000万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或续签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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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预计金额包含前次预计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际发生的金额。
注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是指占2024年度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不含原材料、半成品)金额的比例。占同类业务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来源为自产,2024年度公司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的含税金额为408.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16%。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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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次预计金额为预计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的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成都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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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川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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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川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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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洪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先成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刘洪瑞先生任成都安捷畅董事,刘洪瑞先生任成都安捷畅董事期间及其离任后12个月内,成都安捷畅为公司关联方。2025年1月3日起,成都安捷畅已非公司关联方,但鉴于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至2025年7月20日止,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仍将成都安捷畅认定为关联方。
鉴于四川安捷畅、四川捷祥与成都安捷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四川安捷畅、四川捷祥认定为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或续签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交易有利于公司临床医疗产品线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来源为自产,2024年度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的含税金额为408.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16%。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等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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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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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24次、纪律处分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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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徐耀武自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但系自2021年开始执业后才成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耀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兴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联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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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续聘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续聘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刘先成、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2、3、5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胡明龙、曾映、李大巍、王红、项磊、刘敏、杨军,应对议案2、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6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 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5. 注意事项
5.1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5.2 股东或其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5.3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签署登记材料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e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4. 会议联系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9060052
电子邮箱:bod@lifotronic.com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测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第十二章“股份支付”,明确股份支付交易按受益对象确认成本费用,即企业应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测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以及“股份支付交易按受益对象确认成本费用”的内容。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将股份支付交易按受益对象调整成本费用,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调整对报告期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增资金额2,010.0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金额,并确定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名单;
(2)对员工持股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合伙协议的签署、资金募集,向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3)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全部事宜,包括与各增资方协商确定增资协议具体内容、签署增资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员工持股平台注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胡明龙、曾映、李大巍、项磊、王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000万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或续签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485,7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832,975.86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98%。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主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是指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的年度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是指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制度等确定的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李大巍先生、王红女士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票、国内信用证、外汇等),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807.61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848.5730万元”;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和品牌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向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蔡翘梧)》《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光辉)》《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海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认真核查独立董事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后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及时进行了有效的讨论、沟通、监督和评估,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续聘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始终坚守初心,坚持长期主义,以稳健的步伐持续前行。公司根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紧紧围绕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率·积累·求变”四大核心经营理念,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4年度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下转1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