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1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获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徐小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小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1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次会议获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周晓萍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晓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周晓萍、王世海、韩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周晓萍女士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李翔、马培林、王世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李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马培林、韩践、徐惠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马培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韩践、李翔、周宇恒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韩践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周晓萍女士符合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意聘任周晓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周宇恒先生、李树军先生、刘树廷先生、林树栋先生、陈留俊先生、李钢先生、曹进先生、高鹏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意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高鹏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相关工作,同意聘任高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高鹏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意聘任高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可以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求。
董事周晓萍、周宇恒、徐惠仪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年度津贴为税前18万元。
独立董事马培林、韩践、李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绪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人员简历
周宇恒简历
周宇恒,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学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2011年至2012年供职于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3年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2013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2017年至2019年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树军简历
李树军,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格。2006年至2010年供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至2015年供职于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满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树廷简历
刘树廷,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武汉汽车工业大学(现武汉理工大学)学士。1999年至2004年供职于原一汽集团车箱厂,担任技术部副部长;2006年至2011年供职于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担任品质保证部部长;2012年至2015年供职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管理部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2015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树栋简历
林树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中级工程师。2002至2021年供职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部工程师、主管、专家;2021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陈留俊简历
陈留俊,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农业大学学士。2001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2002年至2019年先后担任车间主任、物控部副部长、生产制造部副部长、工厂长、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钢简历
李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江苏大学学士。2000年至2003年供职于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2年供职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9年及2012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产品开发部长、技术负责人、市场负责人等。
曹进简历
曹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23年供职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工艺主管、生产管理经理、产品线经理、智能制造首席工程师、科技发展部部长等。2023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担任智能制造和生产技术负责人。
高鹏简历
高鹏,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师范大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至2021年供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执行董事。2021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郭绪新简历
郭绪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0年至2013年供职于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供职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内控经理、法务经理等。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 15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俞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周晓萍、高国华,独立董事马培林、韩践因公务在身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世海因公务在身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高鹏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健、蔡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