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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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4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租赁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圣农集团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4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向公司提供用水、用电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服务费用,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日圣食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采购鸡汤、鸡油等辅料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日圣食品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销售冻品及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日圣食品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蒸汽、用水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圣新环保天然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新环保采购天然气、蒸汽等,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8、圣新环保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肉鸡场、种鸡场生产的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销售给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圣新环保生物质硬料等处理服务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4年12月签署,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物质硬料等处理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同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0、兴瑞液化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瑞液化气采购液化气以供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1、兴瑞液化气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4年12月签署,兴瑞液化气将一座储气罐出租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圣民公交运输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民公交于2024年12月签署,圣民公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运输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3、华圣房地产宿舍楼购买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发展与华圣房地产于2024年12月签署,圣农发展拟向华圣房地产购买宿舍楼,双方明确交易项下的宿舍楼面积等内容,并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14、银龙食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辅料、物料等,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5、银龙食品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6、假日酒店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4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餐饮(如食品、酒水饮料等)、住宿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7、假日酒店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4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8、华圣物业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圣物业于2024年12月签署,华圣物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及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实际代缴情况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9、浦城中圣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4年12月签署,浦城中圣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浦城中圣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中圣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1、海圣饲料长期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4年12月签署,海圣饲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海圣饲料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2、海圣饲料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及部分设备租赁给海圣饲料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3、浦城海圣长期销售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4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浦城海圣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浦城海圣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海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浦城海圣租赁协议
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4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将部分闲置宿舍等租赁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并提供用水、用电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及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恒冰物流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4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恒冰物流车辆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将部分冰鲜车租赁给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车辆检测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车辆租赁价格及车辆检测费用,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8、恒冰物流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4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运输及车辆检测、修理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9、恒冰物流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将租赁恒冰物流坐落于武夷新区的仓库,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0、圣维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圣维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1、圣维生物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2、安普尔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普尔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普尔采购牛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4年12月31日止。
33、至明供应链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至明供应链于2024年12月签署,至明供应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4、恒杰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下脚料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5、圣农专卖店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专卖店于2024年12月签署,圣农专卖店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6、百胜中国鸡肉及熟食产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鸡肉及熟食产品相关协议。
37、百胜中国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仓储及运输服务相关协议。
38、众兴鼎圣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众兴鼎圣于2024年12月签署,众兴鼎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9、康圣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康圣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康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0、百圣生物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百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百圣生物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1、百圣生物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百圣生物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2、百圣生物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空地租赁给百圣生物供其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3、启圣商行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启圣商行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启圣商行采购大米、调味料等食材,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4、森胜农牧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4年12月签署,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5、福宝供应链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福宝供应链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福宝供应链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6、和鑫福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和鑫福于2024年12月签署,和鑫福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鸡肉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7、百圣生物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百圣生物采购混合油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8、森胜农牧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9、圣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财务资助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12月签署,2024年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由圣农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双方将根据贷款市场价格约定利率。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0、江西陆恒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江西陆恒于2024年12月签署,江西陆恒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1、江西陆恒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江西陆恒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江西陆恒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2、福建陆恒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福建陆恒于2024年12月签署,福建陆恒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3、福建陆恒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福建陆恒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福建陆恒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4、安徽太阳谷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徽太阳谷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安徽太阳谷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鸡苗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5、止于至善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止于至善于2024年12月签署,止于至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贸易咨询及配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6、海圣饲料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海圣提供设备及产地租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7、日圣食品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设备及产地租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8、浦城中圣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浦城中圣采购饲料原料、鸡副加工品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9、恒杰生物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杰生物采购辅料等材料,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0、江西陆恒租赁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设备及产地租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1、三峡能投用电服务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三峡能投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三峡能投采购用电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2、三峡能投用电服务销售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三峡能投于2024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三峡能投提供用电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3、浦城海圣水电、污水处理服务采购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三峡能投于2024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用水、用电及污水处理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设置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上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在任一时点上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使用公司独立自营账户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内容,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 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 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2、公司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公司制定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均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 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降低公司原料采购价格上升及其所带来生产成本波动性影响,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进行生产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大宗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范围: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开展套期保值的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如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3、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盈利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或其他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消后,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后,本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267,685.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016,485.6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66,098,683.76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57,122,221.5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7,122,221.54元,公司总股本为1,243,400,295股。
3、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453,029股,按公司总股本(1,243,400,29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235,947,2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47,189,453.20元(含税)。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4、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2024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4日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247,189,453.20元。
(2)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4,378,906.40元。
(4)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13,168,201.0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5.59%,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87,902,692.25元、377,184,698.8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50%,1.81%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1. 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回报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投资方式: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等。当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交易对手方时,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4. 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5. 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 实施方式:
①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协议、风险承诺书等),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②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购买。
2024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7,539.1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赎回资金18,448.39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委托理财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国债逆回购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2、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次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965.9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表项目损失以“-”号填列。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并通过,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第三方客户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存货跌价损失计提18,018.93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4.88%,未超过30%。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公司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965.99万元,对应减少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27.8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727.8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俊杰先生,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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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5年第一季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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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第一季度,行业鸡肉价格同比下滑约5%,环比2024年第四季度亦有所下滑,跌至近十年鸡肉价格底部区间。在此背景下,公司稳步推进各项经营战略的落地,实现逆势突破。经初步测算,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亿元-1.6亿元,大幅增长309.94%一358.38%,创公司历史最佳的第一季度盈利水平(剔除2019-2020年因特殊市场环境形成的特殊时期)。
面对行业极具挑战的环境,公司基于全渠道策略,凭借优质的服务以及过硬的产品力,展现出持续且稳定的竞争优势,成功打开业务增长空间。特别是在C端零售领域,面对零售行业整体承压的大环境,相关业务仍实现了超30%的同比高速增长。
在成本管控方面,新一代自研种鸡“圣泽901Plus”在料肉比等关键指标上持续优化,在公司内部的自用比例不断提升,带动成本持续下行,叠加公司继续推进经营管理的精益化,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综合造肉成本对比2024年同期下降约10%。
未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将依托种源自主可控与全产业链布局的独特优势来构建抵御行情波动的坚实壁垒,为公司经营行稳致远提供核心支撑。公司将以今年第一季度的良好开局为新的起点,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