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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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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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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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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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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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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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韩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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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光伏》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3月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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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相应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关联董事郑大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云刚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589元/股调整为27.389元/股。
9、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10、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1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83,200份。
11、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
12、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4,0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4,000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下同),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下同);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31元/股(含),该价格上限未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主体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2、根据《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和授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6.31元/股进行了上述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31元/股,该价格上限未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回购前股本为截至2025年4月10日的总股本,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795,071.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0,160.10万元,流动资产为550,356.00万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5%、0.46%、0.36%。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龙伟先生、曹阳女士在2025年1-3月期间通过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买入公司股票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主体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5年4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资料的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7、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win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韩玉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大鹏先生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陈文锋先生
独立董事:刘红乐女士
董事会秘书:曹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2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win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705230
电子邮箱:ir@hopewin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