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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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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84,800,000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1,127,000股,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6,938,400.00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1,127,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为258,269,200股。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专用设备制造(C355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隶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为纺织机械行业。纺织机械是我国实现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营业收入49,532.1亿元,同比增长4.0%;利润总额1,938.8亿元,同比增长7.5%。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纱、布、服装、化纤产量分别同比增长1.3%、2.2%、4.2%、9.7%。市场销售稳定增长,线上消费持续活跃。2024年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192,553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3%,实物商品网上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外贸总体稳中有进,当月出口同比增长迅速。2024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3,011亿美元,同比增长2.8%。12月当月,纺织品服装对全球出口280.7亿美元,同比增长11.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4年1-12月,870家规模以上纺机企业营业收入1,178.39亿元,同比增长7.84%,较上年同期提高8.3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纺机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88.20亿元,同比增长9.36%。据纺机协会对重点企业的统计,2024全年涤纶、锦纶等长丝纺织机出货量为7,160纺位,与去年同比相比下降35.26%;高速加弹机出货量约2,690台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2.43%.涤纶短纤成套设备新增产能约18万吨。据海关统计,2024年全年化纤机械出口金额为2.81亿美元,同比下降20.05%;全年化纤机械进口金额为4.56亿美元,同比下降60.56%。(资料来源:中国纺织机械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加弹机系列及经编机系列,其中加弹机属于化纤机械,经编机属于针织机械。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一)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普通采购、外协采购、委外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二)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公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在生产的组织上,公司对于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

对于加弹机系列产品及空气包覆丝机系列产品,公司采取“零件备货、上门安装”的模式,即公司采用普通采购、外协采购、自主加工、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主要机型的通用零部件进行备货,当接到销售订单时,公司检查仓库已备货的零件,对库存不足的零部件组织对外采购和加工。在获取所有整机所需的零部件后,装配车间进行组装,将其组装成方便运输的组件并进行包装。公司将所有组件打包运输至客户生产车间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后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对于经编机,由于其体型较小方便运输,公司采取“零件备货、组装销售”的模式,其零件备货模式与加弹机系列产品相同。在接到销售订单后,公司组织采购、加工未备货的零部件,在公司内部组装成整机并调试完毕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采用业务员区域负责制,由该区域办事处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客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在与新客户建立销售关系后,协调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安装、调试。公司售后服务部收集更新客户的反馈信息及需求,由其联络并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524.26万元,同比增长82.3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54.97万元,同比上涨103.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261.08万元,同比增长116.7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331,133.9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6,189.8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0.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4,700,001.76元。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087,862.87元,为积极回馈投资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1,12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938,400.00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1,127,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为258,269,200股(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84,800,000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1,127,000股,向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为258,269,200股(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同步增加至258,269,200元(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五)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剑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剑智能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11.6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经营层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上述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1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4年4月11日,保荐人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人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齐贤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7077751932)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6,262.89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越剑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越剑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越剑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64.23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31.2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注销手续,但是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64.23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31.2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除此以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居,项目建设期为3年,预计于2022年1月全面投产运营。后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被纳入政府拆迁规划,公司申请对该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及申请延长建设期至2025年4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自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建设延期后,一方面,公司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以及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充分利用已有厂房、设备、人员先行组织验布机产品的研发与小试生产;销售人员同步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并已取得少量订单。前述措施均为后续该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由于近几年受到外部贸易摩擦、纺织业整体景气度波动等原因,验布机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验布机产品也需要继续更新迭代,以适用下游客户更高需求。

在上述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计可投产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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