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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5年2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同时,为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和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为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126,110.71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累计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发行费用所致。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即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5,626,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股后的公司股本174,332,290股为基数计算,转增股本69,732,916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5,626,333元变更为245,359,249元,总股本由175,626,333股变更为245,359,24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因素,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回避:监事朱广焱先生、监事王以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下列子议案分项表决: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晶瑞电材、永茂泰、新光药业、屹通新材、派能科技、和顺科技、杭州高新、盈峰环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石桥,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派能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建枫,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泰福泵业、赛托生物、华达新材、派能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722,936.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人民币225,105,253.5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17,581.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9.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107,712,328.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2.0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62.03%,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1.34%,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6.58%。公司本次拟分红金额不会影响未来偿债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除此之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暂无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求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均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因此,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监事会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215.00万元,相关交易方为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和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均为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营业收入的比例。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5.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
6.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及相关维修服务,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或以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或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明确约定与关联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交易要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下转1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