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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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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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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1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俊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096号)。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署了审核意见。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6,300.0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预计金额为1,575.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预计金额为14,405.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金额为10,320.00万元。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而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447,450份。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详见(www.cninfo.com.cn)。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所示补充流动资金的本年投入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仅包含募集资金总额对应的投入,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对应的利息收入净额人民币330.77万元、“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对应的利息收入净额人民币2,850.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70.1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合计人民币2,850.9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2024年5月转出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实际购买产品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按时收回。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通过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2024年5月转出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尾款的支付及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

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