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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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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9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创立于1985年,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大华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大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大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6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2023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大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璐,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妍,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采取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1次监管警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2年12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向大华支付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均与上期持平。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综合判断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大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6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3名,以视频方式出席的监事2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章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对监事个人进行评价的表决,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51,676,523.86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33,3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9,666,7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加2024年12月已经实施完成的中期现金分红总计为410,000,070.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6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

二、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积极助力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设,将“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落到实处,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在具备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5年年初至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35%的比例进行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金额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在届时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中确定。

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符合《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