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申苗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4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正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喜花)》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一 届满离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的原因申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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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