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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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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传文,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红,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红、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5万元,合计156.5万元(含税),与上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审议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5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9:00-11:30,13:30-14: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有效、完整材料,尽早抵达会议现场,以确保于会议指定开始时间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金额共计5,86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5,091.02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0.46万元,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4,792.3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303.94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5.6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合计金额为772.17万元:

1、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21万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18万元。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资产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23.78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863.19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5,863.19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末的资产净值。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versafe@ibike668.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继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萍女士,财务负责人张贤女士,独立董事赵丽锦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 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versafe@ibike668.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1282003

邮箱:eversafe@ibike668.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4月11日9: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对外报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4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同时,公司本次追认了历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4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88,659,468.7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28,345,921.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601,181股,扣除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5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65,295.25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04,071.02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15,849,0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0.7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公司基于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772号文核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8,864,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001,0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6Z002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公司无新增购买的理财产品。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公司无新增购买的理财产品。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开展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事中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同时,公司本次追认了历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同时,公司本次追认了历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历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追认,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予以追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