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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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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末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86,409.98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此预案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克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全年粮食产量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裕,农业经济形势稳中向好。

生猪出栏有所下降,牛羊禽生产总体稳定

2024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9663万吨,比上年增加22万吨,增长0.2%。

生猪出栏有所下降。2024年,全国生猪出栏70256万头,比上年减少2406万头,下降3.3%。2024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2743万头,比上年末减少679万头,下降1.6%。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078万头,减少64万头,下降1.6%。

牛羊生产较为稳定。2024年,全国肉牛出栏5099万头,比上年增加75万头,增长1.5%。2024年末,全国牛存栏10047万头,比上年末减少462万头,下降4.4%。2024年,全国羊出栏32359万只,比上年减少1505万只,下降4.4%。2024年末,全国羊存栏30049万只,比上年末减少2183万只,下降6.8%。

家禽生产平稳发展。2024年,全国家禽出栏173.4亿只,比上年增加5.1亿只,增长3.1%。 2024年末,全国家禽存栏64.8亿只,比上年末减少3.0亿只,下降4.5%。

农产品供给充裕,生产者价格同比略降

2024年,全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9%。其中,一、二季度同比分别下降3.9%、2.9%,三、四季度同比分别上涨2.4%、0.5%。

2024年,我国农业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牧股份是专业从事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领域,公司拥有技术工艺领先、产品品类丰富、保障能力强大的产业集群,共设立了20余个生产基地,所属骨干企业的研发制造历史超过90年,涵盖近千个产品,年营收超过50亿元,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体系构建、农村农户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其中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复合维生素添加剂、蛋鸡预混料、泰妙菌素等产品品质、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并为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产品、技术的支持与服务。

兽用生物制品,主要有禽用疫苗、畜用疫苗和宠物用疫苗,公司生物制品产品种类丰富,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类疫苗、ST猪瘟疫苗、猪圆环病毒灭活疫苗、猪伪狂犬病活疫苗、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狂犬病灭活疫苗、犬四联疫苗、猫三联灭活疫苗及其他各类常规兽用疫苗产品和诊断制剂,公司是兽用疫苗生产企业中产品品种较全、生产能力和产量较大的企业。

兽用化药包括兽药制剂和兽药原料药,用于兽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兽用化药主要产品有泰妙菌素、泰万菌素原料药、氟苯尼考原料药、牧乐星、氟欣泰、磺胺氯哒嗪钠等。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以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为主,用以满足兽类不同生长阶段对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的营养需要。其中公司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华罗”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贸易业务主要是玉米及玉米副产品、豆粕、鱼粉和赖氨酸等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贸易,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饲料生产厂和养殖场,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一方面是为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通过贸易业务形成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饲料业务的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0.17亿元,利润总额为0.98亿元,净利润为0.6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94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1,271,035.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1,148,2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86,409.98元(含税),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13%。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12日、2025年2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8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116、010-83672029

联系人:胡紫薇、沈佳辰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全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863.66万元。其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66.7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货资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7.67万元。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风险判断标准,公司评估存在潜在减值风险固定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4年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9.21万元。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6.88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63.66万元,导致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863.66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8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冬荀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中牧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相关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中牧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案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中牧股份2025年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中牧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中牧股份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中牧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寅先生、王水华先生、张新燕女士、焦洁女士、许春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李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水华先生、焦洁女士、许春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新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8)。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简历:

李寅,男,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水华,男,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畜牧师。曾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动物营养品商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牧(北京)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牧华罗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水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5,9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新燕,女,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新燕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焦洁,女,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经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巡察办主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经理、稽核部经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焦洁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许春林,男,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兽医专业学士学位,兽医师。曾任中牧股份生物制品事业一部副总经理,中牧股份生物制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中牧股份兰州生物药厂厂长。现任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牧智合(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牧股份生物制品副总兽医师兼生物制品事业部总经理。

许春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8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各项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规范运作。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16,642.94元(含税)。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会,监督了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公司组织开展了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的全覆盖评价,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能够保障内部控制工作有效实施。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一)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预案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中牧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