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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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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57版)

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注: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193.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2.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5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35,371.82万元,比年初增长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326.55万元,比年初增长4.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结合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海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海青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由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九)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

(二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二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结合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由于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股东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方式请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ir@ezviz.com邮箱;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3、公司不接受登记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静文、陈菁婧,电话0571-86612086

电子邮箱:ir@ezviz.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萤石网络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在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6,747,048.5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941,402,866.19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490,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6,784,66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2月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6,747,048.5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718,854.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09,983.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E00014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3月2日止,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6,512.98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79,488.91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98,842.16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与“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并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即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但项目尚未完成工程决算,因此项目仍有款项尚未支付,预计于项目决算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

注3: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扩大了公司研发及办公场所,减少了租入办公场地的支出,优化了工作环境,为萤石公司打造可信赖的安全智能家居产品和物联网平台提供实体空间保障,支撑萤石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为家庭、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产品和优质服务,此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6,329,968.9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7,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625,000.00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交易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萤石网络及其下属企业,“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下同。

注2: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下同。

注3:上述预计金额中,未包含报告期内向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采购、销售其他资产新增63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5,964,185.76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5: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6:上述实际发生金额中,已包含注3中提及的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由董事长审批通过的相关关联交易

注7: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型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 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萤石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电科总资产65,870,30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4,438,683.72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778,33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0,335.28万元。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中国电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电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

注册资本:923,319.832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海康威视是一家专注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秉承“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践行“成就客户、价值为本、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海康威视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根据海康威视2024年度业绩快报,截至2024年末,海康威视总资产1,320.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6.5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24.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59亿元。

海康威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海康威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威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下转1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