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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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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95,387.38元(含税)。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商业零售行业

2024年,国家高度重视扩大内需,推出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2024年7月30日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第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做出措施部署和方向引导;12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未来一年经济工作部署中,将扩大内需任务提升至首位,对消费领域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9万亿元,同比增长3.5%,一至四季度同比分别增长4.7%、2.6%、2.7%、3.8%,呈V字走势。第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明显提速,达到3.8%,反映了政策刺激下消费市场的回暖,整体趋势向好。据华西证券研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的社零增速平均值分别为-1.1%、2.7%、3.7%,下沉市场消费较高线市场更具活力。

随着新一代消费群体崛起,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消费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消费品质,更多关注商品的个性化特征、情感附加、文化内涵等,渴望从中获取情绪价值和能量。公司围绕消费者的需求提升服务价值,更加有效满足消费者的情绪价值、社交价值等,让消费者以低成本方式获得社交情感和安全健康需求,保障客流及销售增长。

2.仓储物流行业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伴随智能制造、高技术制造等高端产业的高速增长,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8%,是物流需求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电商新模式拉动线上消费快速增长,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6.5%,消费市场的平稳增长态势也持续助力高标仓租赁市场的发展。

据戴德梁行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末,中国内地高标仓存量1.26亿平方米。2024年,不同城市间的租赁活跃度和需求主力仍存在差异,华北地区市场整体新增供应量较2023年有所回落,需求端以存量租户降本搬迁为主;长三角地区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第三方物流仍是主要需求驱动力,制造业向高端迈进、精益物流贡献增长需求;大湾区物流市场需求仍然强劲,跨境电商持续发力,其租赁成交量对市场整体净吸纳量的贡献占绝对优势,市场空置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专注于现代生活消费和物流领域的基础设施提供商和运营商,以“商业零售+仓储物流”为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满足商业的消费场景和物流的仓储场景中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的需要。

1.商业零售

东百商业坚持围绕公司商业零售的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以“精心服务每一位消费者的品质生活”为使命,通过项目创新调改、数字化升级、精细化运营、全时全域销售,不断赋能商业。目前主要业态包括百货、购物中心、文商旅综合体、线上业务等,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和租赁。

百货业态:是以时尚潮流类商品销售为主,融合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项目和设施的综合零售业态。门店位置一般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经营品类包括国际一线化妆品、时尚服装服饰、珠宝首饰、家具用品、儿童用品等。经营模式以自营、联营为主。近年来,公司在提升商品力和运营力的基础上,融合购物中心的体验优势和街区的休闲生活场景,打造了以“东百中心”为标杆的“多元化购物空间”业态,以丰富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全新的场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超预期的购物体验。

购物中心业态:是由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服务的商业综合体。门店位置可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城市边缘地区的交通要道附近。经营品类包括时尚类商品、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食品店、杂品店以及各种文化教育和服务娱乐设施等。经营模式以租赁为主。公司根据区位特点,打造了亲子公园、社区配套、运动生活等不同主题的购物中心业务产品线,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消费者差异化需求。近年来,东百商业聚焦模式创新,营造“创新+品质+场景+社交”的购物空间,打造了以“兰州中心”为标杆的“全景化逛游空间”,满足消费者品质生活、社交关系、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时尚的购物体验。

文商旅综合体:创新融合“商业街区+文化旅游”概念,打造全新一代漫游式文旅融商天地,按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打造的重量级文商旅项目。

线上业务:是致力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线下场景的线上链路,实现线下交易的线上化过程,从而达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目的。通过需求挖掘、供应链改造、人货场的变革与价值链重构实现了“人找货”-“货找人”的双向交互时代。用私域流量运营与公域流量运营的结合,盘活资源池子,增加消费者触点,激发消费者的购物意愿。同时基于数字化基础建设的逐渐完善,输出了更有效的会员消费数据、会员基础画像分析以及会员链路数据,从而打造线上线下的精准化、数据化运营。

2.仓储物流

东百物流致力于打造满足现代物流高端仓储需求的“现代仓储平台”,通过对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和运营,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定制化的供应链体系解决方案,在源头保障货物仓储与配送,逐步建立以“人”为需求、体验为中心的“人-货-场”新架构。

东百物流围绕轻资产运营思路,采用“投-建-招-退-管”的闭环运作模式,通过对各仓储物流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退出并保留管理权,滚动经营,实现资金闭环。未来公司将以自有优质物流资产以及项目持续获取能力为基础,通过与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全球领先的管理公司合作,搭建完善资产管理平台,促进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提升资产价值。东百物流合作对象主要为京东、顺丰、SHEIN(希音)等大型电商、快递物流企业。

东百物流收益来源主要分为资产收益和资产管理费收益。

(1)资产收益包括租金和资产增值。租金收益主要来源于将自持物流资产出租后获得的租金收入;资产增值收益主要是物流资产在经过公司运营管理后,资产价值增加部分形成的收益。

(2)资产管理费收益包括开发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等收益。主要是在物流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阶段,根据所管理物流资产的资产价值、运营情况向资产所有人收取相应比例的管理费报酬。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的子女,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关系。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6亿元,较上期减少0.70亿元,同比下降3.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3亿元,较上期增加0.08亿元,同比增长2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7亿元,较上期减少0.35亿元,同比下降34.47%。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1,804,894.33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7,180,48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4,041,835.92元,减去已派发的2023年度分红34,793,849.84元和2024年半年度分红43,492,312.30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0,380,078.68元。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95,387.38元(含税,下同),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587,699.68元。

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指标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5,000万元,且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分红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人民币848,50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现结合公司2024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5年融资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48,500.00万元。上述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单位:万元

注1:2025年度指本担保预计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担保额度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担保人)授信的累计未清偿余额在债权发生期间内的最高金额;

注2:母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融资需要追加为共同借款人而成为被担保人的,相关担保额度仅计入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

注3: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暂按资产负债率低于70%和高于70%各半统计,以担保实际发生时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有关人员在议案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确定具体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金额(可在总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相关额度,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主要业务:商业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8,062.47万元,净资产为158,424.5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7,530.07万元,净利润为15,112.5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1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新桥头)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物流供应链管理、货物专用运输、冷库货物仓储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918.41万元,净资产为52,604.4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092.75万元,净利润为2,100.79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东莞东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3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102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8,079.06万元,净资产为24,290.5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25.74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武汉市联禾华实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1998号综保区大厦1125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422.02万元,净资产为10,700.3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2.61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公司名称: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3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康村村西正无路16号(恒达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通用仓储、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894.39万元,净资产为13,247.5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2.39万元,净利润为-15.6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公司名称:福建东百坊巷大酒店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百华大厦1层/17-23层

法定代表人:卢睿

主要业务: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3.40万元,净资产为1,745.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41.20万元,净利润为269.8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名称:福清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文兴路56号办公楼309室

法定代表人:朱亚九

主要业务:文商旅综合开发、百货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0,712.15万元,净资产为13,337.7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01.24万元,净利润为975.48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公司名称: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99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一字墙组社区办公楼一楼113房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物流园运营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420.17万元,净资产为11,058.6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22.19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公司名称: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廊涿路北侧,滨河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2,774.72万元,净资产为499.41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830.44万元,净利润为484.27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公司名称: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肇庆高新区罗湖二路16号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1#仓库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服务、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430.57万元,净资产为 14,445.6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00.60万元,净利润为1,078.49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一)公司名称:平潭信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4)406室

法定代表人:王灵善

主要业务: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962.86万元,净资产为-4,589.2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16.6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二)公司名称: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倚清北路36号(1号-3号仓库+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设施的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613.91万元,净资产为-1,951.0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33.55万元,净利润为-5,688.20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三)公司名称:天津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九纬路1号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764.68万元,净资产为1,030.2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0.72万元,净利润为-635.09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四)公司名称:福州东百永丰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与连江中路(鳌峰大桥)交汇处的红星苑三期商场

法定代表人:朱亚九

主要业务: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032.53万元,净资产为16.8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130.92万元,净利润为105.19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公司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主体共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进展公告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相关主体经营融资需求做出的合理预计,可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相关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的互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5,157.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2025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陆建设”)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关联方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装饰”)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并向关联方小麦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麦新能”)相关子公司采购日常用电。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体合作时交易各方将遵循市场行情,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鑫陆建设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与名轩装饰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小麦新能采购日常用电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2024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实际签约情况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与鑫陆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144.85万元,与名轩装饰签署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15.01万元;因2024年度预计签约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情况根据公司相关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与预计签约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2.2024年度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该表中“年度”为自然年度,按相关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含以往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但工程延续至报告期的情况)核算的发生额;2)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小麦新能采购用电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因相关光伏发电系统暂未完成建设,尚未发生采购。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25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2025年度”非自然年度,系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2025年预计签约金额与2024年实际签约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预计签约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情况根据公司相关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不确定性;3)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15,000万元预计金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相关金额亦可在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如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出前期签约金额,超出部分应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2.2025年度与小麦新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将名下仓储物流项目建筑物的屋顶出租给小麦新能相关子公司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向其采购日常用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5年度”系自然年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浩

住 所:福清市龙田镇龙一路5段51-1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2日

股东情况:福州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州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鑫陆建设是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鑫陆建设承建的公司项目均能按计划进度施工,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75,279.61万元,净资产为7,273.7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7,340.22万元,净利润为672.3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大旺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招商大楼309室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6日

股东情况:福州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州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名轩装饰主要从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业务,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名轩装饰在其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636.76万元,净资产为-209.9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59.87万元,净利润为-110.03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小麦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55.5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成红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3号楼5层506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主要股东:小麦丰盛(珠海横琴)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智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小麦新能36.16%、27.12%股份。

小麦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资产投资开发的企业,聚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集中式电站、分散式风电三类资产,致力提供经济高效、安全可靠的清洁能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0,224.13万元,净资产为19,207.55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1.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关联关系说明

鑫陆建设、名轩装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上述公司为关联方。

2.小麦新能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同时担任小麦新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公司认定小麦新能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分别提供建设施工服务、装饰装修服务,相关合作将以招投标定价或公司同期同类业务价格等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此外,公司拟向关联方小麦新能相关子公司采购光伏项目所发电能,采购价格均不高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收费标准,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体合作时,双方将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0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501.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501.82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587.2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转回85.4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数为转回金额。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主要是对福安东百广场项目车位可变现净值提取相应跌价准备。

(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迁徙率模型,基于迁徙率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测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调整损失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是仓储物流业务收回因诉讼等原因已计提坏账的部分应收账款;同时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主要是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增加。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转回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主要是收回应收融资租赁款,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减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01.82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65万元。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2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规定及解释第18号规定。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以及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情况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2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0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