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57,356.2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6,720,139.11元,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92,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30,000股后的股本132,762,7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105,0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3,105,08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192,900.90元(含过户费和手续费等),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3,297,980.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4.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3,105,08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始终专注于模拟芯片的研发与销售。通过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源管理芯片,为客户打造卓越的电源管理方案。同时,公司也在信号链芯片、高精度霍尔芯片等其他类别上不断扩展和完善产品线,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通过不断研发和优化,公司希望能够为客户提供更高性能、更高精度的解决方案,从而满足客户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需求。在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方面,公司亦积极扩大销售规模,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深耕消费电子市场,并组建工业电子和汽车电子市场销售团队,在工控、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等市场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拓展。经过不懈努力,已在这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的销售业绩,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研发及销售,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则主要通过外部供应商进行,具备技术驱动、灵活高效等特点。
研发方面,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企业运营活动的核心,并建立了严谨、高效的研发流程,具体分为项目评估及规划阶段、设计与审查阶段、工程样品制作及考核阶段,最后进入产品量产评估及批准阶段。其中设计与审查阶段为研发的核心部分,包括系统与线路设计、可测性设计、仿真及版图设计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导入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研发阶段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销售方面,公司结合下游市场特点继续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可以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客户需求,有利于提升技术、产品开发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公司也在积极拓展优化销售模式,培育及招募代理商,建立更广泛的销售渠道。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管理类芯片等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在电源管理领域形成了品种齐全、品质可靠的产品系列,此外也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产品等其他高性能模拟芯片。
中国集成电路行业自2000年颁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和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此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产业对传统经济的持续深入改造以及发达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等因素进一步促进了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呈现一定的复苏态势,中国集成电路进出口数量和集成电路产量均有所提升。全球人工智能、运算需求在2024年得到飞速发展,成为半导体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算力芯片和存储芯片在2024年分别取得21%和61%的增长,成为了2024年半导体市场增长的龙头。另外随着汽车产业的电动化、智能化发展,促使汽车电子的需求增长,也成为2024年半导体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高科技领域的翘楚,其发展势头迅猛,新技术与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为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导致市场格局的快速变化。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技术的持续创新、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
展望未来,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AI智能通讯等,将持续为半导体市场增长提供关键动力。同时,随着国内工业、汽车市场的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工规级、车规级芯片的国产化率不断提升,国内集成电路产品的国产替代已成为长期趋势。在国内行业利好政策、市场需求不断释放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集成电路企业的发展前景广阔,集成电路产业未来将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电源管理类产品,长期以来坚定执行大客户战略,服务包括三星、小米、LG、海尔等在内终端客户群并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特别是在消费电子市场,已建立了相当的品牌影响力,是国内主要的电源管理芯片供应商。公司的电源转换芯片及电源防护芯片产品的性能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国内竞标产品。
公司始终致力于电源芯片产品系列的持续完善,紧密贴合客户需求,研发并供应市场急需的产品。凭借在研发IP方面的深厚积累,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对电源管理芯片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在较大功率产品、微功耗等产品上增加投入,补全公司产品系列。公司产品采用了尖端的低功耗低噪声模拟工艺和高压高可靠性BCD工艺,性能指标卓越,并获得了大客户的认可,已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超越国外同类产品最高性能水平为目标,持续深耕电源产品线,以高效率和低功耗形成公司更强的竞争力。
同时,本公司继续聚焦于信号链产品线,报告期内推出多款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小信号处理产品,产品线得到了一定的补充和完善,开始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也将继续在信号链产品上投入研发和技术力量,优化产品结构,逐步实现为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目标。这是公司未来阶段扩大市场领域的关键产品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且广泛的作用。公司作为集成电路产业中的芯片设计环节,注重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
报告期内,虽然半导体行业呈逐步复苏态势,在一些新兴领域,比如人工智能相关芯片领域及物联网领域,芯片的需求呈上升态势。公司芯片可以应用领域仍然有许多细分空间值得深入挖掘。公司从市场产品定义及研发开始加速产品转型,贴近新的应用领域的客户需求。市场方面,公司聚焦优势领域、紧抓重点市场,在工控及服务器、医疗、汽车电子等高可靠需求的应用场景积极开拓市场,并持续寻找增量市场来提高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493,272.8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857,35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57,482,636.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265,205,242.07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21,173.66元,为募投项目结项时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0,809,755.3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4,121,173.66元已转入公司一般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国际经济、行业环境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更多时间来掌握最新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同时,随着行业技术的革新,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技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应用面,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综上,公司经审慎研究,将“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展储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情况,公司将重新购置新的研发场地,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目前仍在寻找过程中。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公司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09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力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投资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芯微”)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共达电声、泓淋电力、博盈特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芯微、佰奥智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必易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蔡浩、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和胡霞、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4、5、6、8、9、10、1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议案1、3、5、6、7、8、9、10、11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 13:00 一16:30)。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一85217779
传 真:0510一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18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