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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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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1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1、2024年5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39.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93,8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88,1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7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7,430,93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0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间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2,700股,将全部予以注销,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12%。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2,102,7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