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 和 成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073,42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材料、原料药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和在市场竞争中成长的理念,以“化工+”和“生物+”两大核心技术平台不断发展各类功能性化学品,为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以优质健康和绿色环保的产品不断改善人类生活品质,为利益相关方持续创造价值。凭借领先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和诚信的服务,公司已成为世界主要维生素生产企业之一、全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企业和知名的特种工程塑料生产企业。

营养品:目前产品主要涵盖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色素类等产品,具体产品包括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蛋氨酸、维生素D3、生物素、辅酶Q10、类胡萝卜素、维生素B5、维生素B6、维生素B12、丝氨酸、胱氨酸、色氨酸等,主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营养保健等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布局营养品业务,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攻关重点课题,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新产品通过系列化、规模化、高附加值化布局,快速发展,行业地位不断巩固。除此之外,公司充分内联外合、开放合作,积极布局前沿生物科技,打造公司“生物+”平台。

香精香料:目前公司主要生产芳樟醇系列、柠檬醛系列、叶醇系列、二氢茉莉酮酸甲酯、覆盆子酮、女贞醛、薄荷醇等多种香料,被广泛应用于个人护理、家庭护理、化妆品和食品领域。无论是竞争力还是市场份额,都是全球香精香料行业重要的供应商。公司不断创新和丰富香料品种,探索生物基产品,持续满足市场需求。

高分子材料:公司重点发展高性能聚合物及关键中间体,适度发展材料下游应用,主要产品包括聚苯硫醚(PPS)、高温尼龙(PPA)、HDI、IPDA等,下游主要应用范围包括汽车、电子电器、环保、工业应用等领域。目前公司已打造了从基础原料到高分子聚合物、再到改性加工、到特种纤维的PPS全产业链,成为国内唯一能够稳定生产纤维级、注塑级、挤出级、涂料级PPS的企业,同时尼龙新材料产业链项目推进大生产审批。

原料药:目前产品主要涵盖维生素系列、抗生素系列、医药中间体系列,具体产品包括:盐酸莫西沙星、维生素A、维生素D3等,主要用途为作为药物活性成分加工生产药物制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划转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4-024)。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截至2024年3月15日,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86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累计增持金额299,656,526.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24-003)。

3、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天津南港工业区投资建设尼龙新材料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亿元(以实际投资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经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29,528,18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553%,成交总金额479,442,157.08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16.2368元/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9月26日-2024年9月25日。截至2024年9月25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35)。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17,485,676股回购股票注销,总股本由3,090,907,356股变更为3,073,421,680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占现有总股本比例调整为0.9607%。)

5、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7,485,676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090,907,356股变更为3,073,421,680股。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6、特别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73,42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614,684,336.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952,393,846.00元结转下年。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分红权益分派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周贵阳委托董事石观群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季建阳委托独立董事沈玉平进行投票。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0,959.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854.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7.01%;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2,944,555.03万元,较年初上升18.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932,499.77万元,较年初上升18.22%。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以现有总股本3,073,42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36,710,840.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年。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王晓碧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五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国锋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节余募集资金34,323.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478.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银行理财收益)。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合计35,478.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41,7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节余募集资金34,323.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12月,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收回14,5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际余额为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1年12月调整为2023年6月(目前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生产线已正常经营生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96,870,207.5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8,545,988.62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26,593,387.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37,599,917.63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股利1,383,039,756.00元,2024年度提取盈余公积0元,经决算,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81,153,549.07元。

以现有总股本3,073,42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36,710,840.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年。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51,395,176.00元,其中包括2024年特别分红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614,684,336.00元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536,710,840.0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6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人民币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9,375,000股-1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31%-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内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前述主体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新和成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秉持“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发展思路,专注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区间:人民币30,000万元-60,000万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9,375,000股-1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31%-0.6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期限3年。)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0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8,750,000股。按目前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0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375,000股。按目前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298,913.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32,499.77万元,货币资金总额为793,650.48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6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4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5%。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前述主体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及提议内容的相关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胡柏藩先生在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