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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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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聚焦产销衔接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排产不均衡等困难,圆满完成生产攻坚任务。坚持客户满意和运营质量并重的精益产销机制,全年商品履约率98.94%,交付市场急需产品履约率96.3%,高于93%的目标值。探索推进合同计划拉动式精益管理模式,三级计划体系正向控制能力不断加强,计划达成率逐步提升。

三、推进三大工程,优化组织运营效能

数字化建设

推进ERP二期建设,上线正向计划考核管控、费用预算编报系统等功能;完善生产现场数字化管控,持续提升关键工位数字化覆盖率;聚焦数据融合与利用,打通生产进度、整机配套等相关数据,与商品大纲形成联动;优化五大车间的管理看板和质量数据分析大屏,深化智慧监管数据的分析利用,助力生产管理更加高效、精准。

深入精益2.0

启动全价值链精益管理2.0项目,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重安全,精品质,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精益经营理念,系统性地开展精益经营改善工作。聚焦精益工具方法的培训及实操指导,全年累计组织19 场精益培训交流,涵盖设计、销售、生产、供应链、成本等四大模块。

智能提升

扎实推动智能制造战略落地,发布《公司未来工厂蓝图及精益智能制造方案规划》,搭建公司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框架;荣获杭州市“未来工厂”认定,全力冲刺浙江省“未来工厂”。探索技术创新应用,搭建算力工作站,部署开源大模型,实现机组关联质量问题的检索反馈,为公司的智能化发展注入新动力。积极探索加工自动化及智能化,开展汽轮机导叶持环等多个关键零部件自动焊研究,推动生产工艺向智能化迈进。

四、对标世界一流,提升业务支撑能力

强化顶层设计

为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快推进公司“十四五”期间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服务业务及销售业务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业务资源战略协同;全面系统评估2023年度战略任务,发布《2023年度战略执行评估报告》;开展“十五五”规划前置研究,为企业新一轮战略规划夯实基础性工作;策划“企业未来之路怎么走”的全员大讨论,开展70余场次讨论研究,献计献策400余项意见建议,共谋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标一流标准

组织开展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涉及 13 个领域,完成合规义务清单编制。完成120项内审问题整改,输出5项优秀整改案例。借助SRM系统优化供应商管理,年度二方审核覆盖外配套供应商。打通产品认证流程,初步建立响应俄语区供应链系统,明确海外取证的资料整合流程,推进产品系列化取证模式。

突出价值创造

探索五大车间单元模拟核算,将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的内生动力建设与人才队伍培养有机结合。发布《员工绩效管理办法》《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推动员工管理从粗放型考核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完成试点工作,为后续全面推广奠定基础。以营销线和子公司为试点,开展绩效考核及薪酬考核模式优化工作。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组织召开7次董事会。董事会按规定审议委托理财、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捐赠、协议出租房产、换股吸收合并重大资产重组等交易事项。并审议了资产减值、资产核销、利润分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施细则》、选举非独立董事、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解除限售、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议案。

具体董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详见附件。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具体履职情况详见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战略、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与审计机构沟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有效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及考核结算情况,讨论形成董事、高管的具体薪酬方案,并对公司股权激励考核结果、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并发表意见;提名委员会对拟任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揽子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修定完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

公司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战略管控和规范运作管理,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审核控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定期召开子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不断完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管控

2024年,公司共计披露公告83个,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合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制订并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强化内幕信息泄露的责任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要求,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书面提醒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并由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交流平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并通过日常的电话接听、邮件回复等方式积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事项。注重舆情监控,了解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和评价,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公司积极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展示公司发展新面貌,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关系。

(五)有效执行股东会决议,实施稳健的分红政策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4次,审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治理事项。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3 年度末总股本 1,175,444,400股扣除因股权激励对象退休离职等原因已回购注销的股份 434,803 股,即以1,175,009,59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一)2025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规划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公司提出“改革创新、全球营销、精益经营、文化育人”的工作方针,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改革创新

完成公司2024年度战略执行评估。在深入分析“十四五”战略执行偏差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思维和前瞻性的视野,高质量完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

锚定服务转型和做大做强服务业务方向,持续推进服务中心业务流程建设,做好服务标准化和服务产品化工作。全方位拓展服务业务渠道和业务范围,充分挖掘节能改造、以旧换新等市场机会,在存量机组中不断发掘并激活增量服务业务。

按计划推进HGT51F自主燃机技术研发和整机试验,探索掺氢气、合成气、焦炉煤气等多燃料应用开发和机组设计,拓展燃机应用场景。对轻型燃机高附加值热部件等备件开展正向设计,逐步推动供应链国产化。筹备自主燃机示范电站建设,加速技术商业化落地。持续强化工程成套能力建设,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开发高功效、应用场景广、多参数系列的多元化旋转类透平机械产品,推进公司重点项目机组及新产品的研发,在适用12.5万Nm3/h空分装置、180万吨/年乙烯装置、新材料化工装置用汽轮机、海外乙烯/空分装置、低温环境场景用汽轮机、新质透平产品与技术、发电产品系列化、定型化机型的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全球营销

全面增强大客户管理体系在核心驱动市场的影响力,积极培育化工新材料、余热发电、生物质能背压发电、空压站和汽电双驱等新兴市场。巩固高端驱动市场份额,强化乙烯、炼化、煤化工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市场地位。专注高端差异化产品,大力拓展大空分市场领域,深入挖掘煤化工市场潜力。在热电市场,精准调配资源投入。在给水泵汽轮机市场,锁定目标客户,做好前期项目跟踪。

尽快建立适应国际化发展及海外业务转型的专项应对机制。有序推进海外知名工程公司、大型企业的供应商入网认证。进一步加强海外目标区域市场的重点战略部署和资源投入,面向新兴市场和潜力市场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加快企业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提高API612等国外行业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水平,提升海外项目执行水平。

以项目管理精益化为重要抓手,致力全方位提升营销效能,实现精益营销。持续深化集团内各主体的战略协同,加大联合促销力度,构建大营销团队。强化营销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复合型营销人才。

三、精益经营

以问题为导向、以精益为工具,紧扣精益 2.0“重安全,精品质,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的核心理念,将精益经营深层次、全方位、常态化植入杭汽轮的文化和基因,让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成为杭汽轮人的不懈追求。

持续优化客户满意度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的跟踪机制。加速推进拉动式生产管理模式,根据产销动态,提高单位时间生产效率。根据未来工厂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数字化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杭汽轮全价值链精益管理项目”,以课题实践为抓手,构建契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精益管理体系。

发挥预算服务战略、科学配置资源的作用,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从设计、制造、成本管理与销售谈判等全流程环节实施目标成本管理。

四、文化育人

推动文化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以业务成果转化效能为导向的文化考核机制。打造基层文化示范单元,完善基层文化评价体系;深化“党建、文化、战略、业务”四位一体协同机制,系统构建“党建引领、文化聚力、战略驱动、业务成长”的良性循环框架。

总结高水平工程师的培养和实践经验,力争将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打造成为杭汽轮专属的实践基地特色品牌。契合“三大业态”发展需求,实施“五大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成长使用机制,构建以职业双通道发展为主体,卓越工程师培育、精益人才育成、五型班组建设等多种方式并存的人才发展体系。全面推进职业双通道建设,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通和高效配置,持续优化企业人力成本结构。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合法权益。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围绕发展战略,坚持诚信、勤勉、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要求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公司规范治理,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和科学、审慎决策。董事会将保持定力、聚焦核心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多层面多角度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助推产业发展,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3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6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资产减值核销、委托理财、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特别是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与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3、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700,128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4、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4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8,936,928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71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5、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与能胜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6、对《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一揽子议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仔细审阅了交易方案及合并协议,认为方案和协议对合并的安排、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海联讯异议股东的收购选择权、杭汽轮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过渡期安排、交易涉及的相关交割安排、员工安置、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协议的成立、生效及终止、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经审慎的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的初步磋商过程中,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相关交易谈判过程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等,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不存在异常波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一揽子议案。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3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638,914,993.24元,利润总额637,509,466.9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9,962,304.02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9,449,872.10元,利润总额408,643,728.68元,净利润417,929,239.7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053,128,433.04元。

综合考虑公司今年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依照《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175,009,597股扣除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拟回购注销库存股 104,832股,即以1,174,904,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6,730,000.6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而提出的,彰显公司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决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3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30,129,111.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期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2,825.96元,计提合计30,129,111.07元。

2、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2) 长期应收款的逾期时间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长期应收款逾期时间自款项实际逾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0,129,111.07元。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3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

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理财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中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技改扩建和战略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实施现金理财。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3.35亿元,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1年。

2、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会议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1%。该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必须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理财。

2、投资标的

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3.35亿元,在2025年度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3.35亿元。

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1年。此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权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算。

4、投资要求

(1)不在证券市场从事期权、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从事以利率、汇率、期指等金融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业务。

(2)在确定委托理财项目的投资品种、性质及期限时,坚持适度分散原则,并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委托理财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2家,其中银行机构不超过1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

(4)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对市场风险事先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和方案。在投资理财方案中,应落实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公司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

5、风险管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上接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