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行业发展阶段
(1)生物科技行业发展现状
生物产业是当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以分子设计、基因操作和基因组学为核心的技术突破,推动了以生命科学为支撑的生物产业深刻改革,生物技术进入大规模产业化的加速发展新阶段,生物医药、生物农业日趋成熟,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快速兴起,对解决人类面临的人口、健康、粮食、能源、环境等主要问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生物科技行业是以生命科学理论和现代生物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专门从事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生产、流通和服务的产业群,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化工、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和生物服务等。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它既包括为生物技术研发提供支持的设备、制剂以及相关信息的服务业,也包括运用生物技术工艺进行生产或提供服务的产业,还包括相应的储、运、销售等需要专门的生物技术知识与技能的产业。而其中,蓬勃发展的科技服务企业专注于生物研究技术手段的研发创新,并致力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使得下游科研机构能够负担得起新技术手段、快速获得结果,为高效的科研成果产出提供必要的前提。
(2)基因测序产业发展现状
在第二代测序技术的推动下,基因测序在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医学和临床应用研究及其他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BCC Research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球基因测序市场规模达到135.18亿美元,至2026年预计将增长至377.21亿美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9.1%;其中,基因测序服务领域2020年市场规模为69.94亿美元,占据行业整体51.74%,至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10.66亿美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7%。2020年我国基因测序市场规模达到13.39亿美元,至2026年预计将增长至42.35亿美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1.6%,增速高于全球市场。
2020-2026年全球及中国基因测序行业市场规模
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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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BCC Research
公司基因测序服务主要面向基础研究,下游客户主要为高校、科研机构、研究性医院、生物医药企业等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规模逐年增长,2024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为36,130亿元,比上年增长8.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68%,比上年提高0.10个百分点。其中,基础研究经费为2,497亿元,增长10.5%;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比重为6.91%,提升0.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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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2行业基本特点及主要技术门槛
基因测序属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主要技术包括核酸提取、建库、测序技术以及对数据解读的生物信息分析技术。该行业核心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技术掌握和革新难度大、质量控制要求高,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掌握各种技术并形成竞争力。
此外,对大量的基因数据测序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与解读也将成为行业主要的竞争壁垒。数据解读是以大样本量基因组数据库的积累为基础,结合各种生物性状数据,通过数理统计、模型构建发现基因跟表型之间的关系,辅助科研及临床应用。因此,数据解读是整个基因测序行业最具价值的部分,通过长时间、大量项目经验积累的数据分析与解读能力所形成的高壁垒也是限制这方面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主要原因。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全球基因测序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随着基因测序相关技术的持续革新和应用领域的深入发展,行业竞争格局也在不断演化。基因测序的产业链上游为测序仪器、设备和试剂供应商;中游为基因测序服务提供商;下游为使用者,包括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制药公司。诺禾致源主要面对来自基因测序服务提供商的竞争。
基因测序服务提供商根据客户类别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基础研究的基因测序服务提供商;二是面向终端用户的临床、医疗类的基因检测服务提供商,服务内容以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为主,还包括药物靶向治疗检测、遗传缺陷基因检测、肿瘤基因检测、病原微生物检测、疾病风险评估等。第一类服务提供商包括国内的诺禾致源、百迈客以及韩国的Macrogen等,第二类服务提供商包括燃石医学、世和基因等。华大基因、贝瑞基因、安诺优达等公司则两种服务均有所涉及。
诺禾致源专注于开拓前沿分子生物学技术和高性能计算在生命科学研究和人类健康领域的应用,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基因科技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公司在“基因科技守护生命健康”的使命下,积极拓展前沿科技服务业务,形成从基础研究、转化研究到临床应用的跨领域协同优势。通过人才驱动、科研成果累积和渠道优势,公司已为全球90国家和地区近7,300家客户提供了服务。
在人才驱动方面,公司拥有高素质规模化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汇集分子生物学、医学、临床检验学、数学、物理、农学、计算机和信息学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博士硕士人才等一千余人。此外,诺禾致源还拥有一支专业基础扎实、技术研发与应用经验丰富、行业理解深刻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新品研发和技术开发提供了人才保证。
在科研成果累积方面,截止2024年,诺禾致源联合署名发表或被提及的SCI文章总计30,467余篇,累计影响因子近208,245.37,取得发明专利79项、软件著作权495项。
在渠道优势方面,公司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高学历、顾问式销售模式,为客户打造专业且高质量的服务体系。公司业务覆盖全球6大洲约90个国家和地区,为4,200余家科研院所和高校、680余家医院、2,400余家医药和农业企业等近7,300家客户提供专业的基因科技产品和服务。目前,全球学术研究机构TOP100均已成为公司合作伙伴或客户,全球药企营收TOP10已全覆盖。
在科研服务方面,公司大力提升全球测序服务能力和规模。2023年在德国建立了本地化实验室,2024年初,在日本建立本地化实验室。未来,公司计划结合客户需求,在更多区域新建、扩建实验室,在保证服务质量、运营效率的基础上,更贴近客户,做全球科学家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公司持续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体系,拓展多组学服务边界,多组学的集成解决方案协助科学家以更系统的视角迎接复杂挑战。多组学的整合解决方案协助科学家以解析复杂的生物科学现象。公司在多组学解决方案上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已开发包括基因组学、变异组学、转录组学、表观组学、微生物组学、空间转录组学、单细胞测序技术、质谱分析技术和基因分型技术等在内的全方位多组学产品。
在单细胞测序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单细胞测序技术应用的企业之一,早在2012年,公司即与北京大学联合在Science杂志上发表基于单细胞手段开展的人类单精子测序研究成果。此后,公司持续深耕单细胞测序相关技术,目前已在单细胞方向构建了包含组织样本单细胞解离,细胞流式分选,微流控液滴法单细胞捕获,微孔法单细胞捕获在内的一站化单细胞测序服务能力,此外,在空间组学上可开展空间转录组、空间蛋白组服务,成为国内在单细胞测序方向上服务能力最为全面的企业之一,截止2024年,公司已服务全球客户发表单细胞相关研究论文299余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政策前瞻推动,鼓励基因技术行业发展
2021年3月,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指出要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前瞻谋划包括基因技术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当前,我国生物信息行业初具规模,产业集聚布局初步形成,基因技术处于国家未来鼓励发展的新产业赛道上,受到政策的前瞻性推动和鼓励,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发展生物经济是顺应全球生物技术加速演进趋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方向,是前瞻布局培育壮大生物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生命健康需求快速增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2)生物技术和计算技术交叉融合、纵深推进
生物产业是当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已初步建立了适应基因产业发展的宏观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如果将整个产业比喻成一棵大树,那么生物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作为根系,为整个产业的发展创造基础、提供给养;在前沿技术发展的支持下,我们能够开展各项科学研究,成为生物产业发展的主干;而在科学研究取得了突破进展后,经过成果转化,在广泛的应用领域开花结果。以分子设计、基因操作、基因组学为核心的生物技术突破,和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计算机技术的提高,实现了从组织到单细胞层面的基因组学、表观组学、转录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宏基因组学等方向的研究,实现多组学数据库的收集和整理、以及数据信息查阅等。生物技术和计算技术交叉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并以此为科学研究提供更完整、准确的信息,并基于严谨的科学结论开发广泛的基因科技创新应用。
(3)发挥综合优势,与行业同发展
过去的二十年是中国的基因测序技术飞速发展的二十年。预计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高通量测序技术仍是基因测序主流技术。公司全面掌握目前主流及前沿的基因测序技术,并在数种复杂高难度的前沿测序技术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基于基因测序核心技术开拓临床应用,公司自主开发创新的肿瘤基因检测医疗器械,并在肿瘤、遗传、感染等多赛道积极布局,协同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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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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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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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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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131.92万元,同比增长5.4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78.85万元,同比增长10.5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75.98万元,同比增长21.9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8,553.81万元,同比增长15.36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3,473.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资产363,697.80万元,同比增长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8,983.59万元,同比增长1.32%。
总体上公司经营呈良好趋势,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7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2,374.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769,625.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614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二)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7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46,170,038.4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466,781,961.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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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328,838,4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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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1年3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17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Novogene International 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 (NL)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全资子公司Novogene Corporation INC、全资子公司Novogene (UK) Company 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4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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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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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886.80万元。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2035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人民币11,886.8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83.86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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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美国实验室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人民币5,110.73万元汇款至“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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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以“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汇款至新项目实施主体设立账户时的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填写,包含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额。“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填写。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瑞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的运转情况拟订了《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就公司2024年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订了《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拟订了《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拟订了《2024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1,130,982.16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6,788,496.0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141,468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405,058,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0,252,92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9%。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28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天凡、王春飞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因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取得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单笔借款不超过3亿元。借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所需,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前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借款的手续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瑞强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202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与天津食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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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瑞强回避表决。
2、与北京诺禾心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其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诺禾致源“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瑞强、王其锋、甘泉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天凡、王春飞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的运转情况拟订了《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