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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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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作为林浆纸一体化企业,公司深耕传统制浆和造纸领域多年,在水泥包装纸等细分领域形成了竞争优势,产品结构上可细分为传统竹木纸浆、纺织用新材料溶解浆、水泥包装纸袋纸和新型包装用纸四大模块。

回顾2024年的传统纸浆行情,从近五年价格曲线观察,年度未出现偏差较大情况,年内价格以六月份为分割点,年初延续2023年末的下跌势头震荡偏弱运行,春节后行业需求复苏叠加海外停工等突发事件,纸浆期货主力合约偏强运行带动浆价波动上行。下半年,国内外浆纸一体化新增产能集中投产,叠加需求疲软、支撑不足大周期影响,行业竞争更加剧烈,产品价格窄幅下行,市场供求呈现“量增价跌”趋势。作为传统浆纸一体化企业,纸浆价格变化一方面影响公司纸浆产品利润,另一方面,也利好公司纸产品成本,对于公司而言存在双重利益关系。2025年随着国内外浆纸一体化产能进一步释放,一方面成品纸产能投放带来的刚性需求将为纸浆价格托底,利好公司经营;另一方面,也可能使得浆-纸链条产品价格整体重心上移,进一步压缩产业链利润,导致更多造纸企业投入制浆领域,加剧目前的行业竞争格局。

溶解浆市场在2024 年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大体呈现先涨后稳、全年高位波动的单边上升态势。具体而言,供应端方面,国内溶解浆供应较多依靠进口,2024年国外部分溶解浆企业减产及工人运动频发等不利因素使得供应端呈收紧态势;需求端方面,国内溶解浆下游纺织企业不断发展,需求逐渐增强,存在供需缺口。因此,在供需利多影响下,2024年国内溶解浆价格逐步上涨,全年价格走势未出现震荡回调,明确向市场传递溶解浆供应方略占优势信号。此行业背景无疑利好公司的溶解浆产品。全年来,公司逐步扩展市场订单,实现了较好收益。不过受制于产能、市场份额等限制,公司目前溶解浆的产销量还有上升空间。2025年预计溶解浆价格将小幅下降并逐步趋于稳定,一方面市场的自我调节将驱动浆价平稳,一方面由于我国溶解浆主要依靠进口,国外浆厂具有较强定价权,随着不利因素的消除,浆价预计将趋于平稳。

观察造纸模块,2024年下游需求回暖,造纸行业整体景气度从底部回升,企业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状况有所修复。根据公司纸产品结构,可以将包装用纸市场进一步分为水泥包装纸袋纸和新型包装用纸。水泥包装纸袋纸的市场情况与国家基建、水泥行业休戚相关。2024年国内基建水泥行业市场需求疲软,量缩价跌,这种趋势直接传导至水泥包装纸袋纸市场,在产能过剩大背景下,同行“内卷式”竞争,市场份额争夺激烈。2024年公司加大力度,狠抓订单,实现水泥包装纸袋纸销量较同期增长明显。不过由于建筑行业需求疲软在短时间内难有较大变化,水泥包装纸袋纸产品未来销量增长的空间有限。在此背景下,公司发挥强度大、结实耐用的纸袋纸系列产品竞争优势,不断拓展水泥包装纸袋纸在新型包装用纸领域的运用场景,成功向粮食、化工等其他重包装和轻包装用纸领域扩张运用,在整体较为低迷的市场环境下,逐步丰富产品矩阵,不断抢占市场份额。2024年新型包装用纸销量已经超过水泥包装纸袋纸销量,为公司利润作出了重要贡献。

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市场对高品质、环保型产品的需求稳步上升,推动市场经历由疲态向复苏的转变,预计2025年制浆造纸行业有望迎来供需平衡的修复与温和增长。公司将在国内外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下、在“以纸代塑”“以竹代塑”的环保趋势下、在“以新代旧”的消费升级下,发挥浆纸一体化企业的战略优势和竹木资源丰富的区位原料优势,加大研发技改力度,根据市场需求扩展以竹木为原料的浆纸运用场合,丰富产品矩阵,以项目带动发展,不断向功能性纸材料、纺织新材料、健卫材料等高端化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延伸。同时,公司将狠抓成本管理及销售力度,提供差异化高质量产品,并持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在稳固原有纸袋纸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细分行业龙头地位,抢占新产品市场,努力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属于制浆造纸行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制浆、造纸、热电联产、碱回收、纸箱及纸袋制造、医药、光电子、林业开发于一体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系全国包装纸袋纸、纺织新材料溶解浆的重点生产企业,并已形成“绿色造纸、匠心制药,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

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竹木浆、溶解浆、纸袋纸、纸制品、光电子产品、医药产品、林木产品等产品产销及其贸易经营。主要产品为“青山牌”系列伸性纸袋纸、精制牛皮包装纸、溶解浆、竹木浆、风油精等产品,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和国际市场,其中公司主导产品纸袋纸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水仙牌”风油精系国内传统品牌,家喻户晓,被列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竹溶解浆为国内首创唯一以毛竹为原料的溶解浆产品,公司立足已经成功研发并规模投产竹溶解浆的这一经验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向纵深拓展浆纸的其他高端化运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制浆造纸企业,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竞业至新”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中长纤制浆经验优势和产品应用优势,以下游工业包装用浆纸产品、纺织用竹木溶解浆(粘胶纤维)产品及天然纤维竹浆产品为核心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物资采购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公司坚持“充分竞争、质优价宜”原则,大宗原材料、 燃料、设备等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国内木竹片采购定价主要采取挂牌采购,根据公司库存及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燃料、设备等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建立了“公开、透明、择优”的物资采购运行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浆纸主业一直秉承自主生产的经营模式,具备制浆造纸生产线及配套的碱回收、热电、污水处理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一整套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包括生产现场、机器设备、产品质量、仓库等生产全环节,通过标准化管理,各项生产和管理指标在横向及纵向上进行对比,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不断调整优化原料和产品结构,实施生产线系统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取“产品直销,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产品质量及客户满意度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促进产品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公司已通过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效提高作业效率和产品合格率、优质品率;二是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需求,重视与客户的共赢关系,同时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准,进一步提高客户的粘性。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前三季度下降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扣非净利润下降。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主要受制于主导产品利润下降的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2亿元,下降2.71%;实现利润总额1.2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亿元,下降1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7亿元,下降30.48%。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基于新发展阶段生产系统平衡、产能提升、环保提升、数字信息化改造等装备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因素,公司对原生产系统进行产能置换和调整,以致1号碱炉处于连续停机状态,报告期停机达6个月,公司判断1号碱炉存在减值迹象。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

二、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即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3,368,400.54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合计181,266.24万元,其中68,014.64万元用于“碱回收技改项目”,49,000.00万元用于“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64,251.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碱回收技改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拟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注2: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责主业,推动优化产业布局,落实生物质医药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和举措之一。该项目是2022年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高新区“双创”产业园规划,在充分结合并响应“退城入园”政策机遇的基础上经过论证提出的。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工期为5年,其中一期风油精车间及口固车间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仅完成400.15万元,投入进度比例仅完成0.82%,项目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直接影响了项目计划进度。

1.根据项目计划,一期工程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主要依托“退城入园”实施搬迁(计划迁至“高新区靖园片区”),公司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药业”)为此已组织安排了相关前期工作,截至目前,“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内容、入园协议等虽已与高新区协商并达成一致,但整体搬迁补偿方案至今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导致项目工程迄今为止尚无法实质性启动,进度缓慢。

2.项目安排期间,由于受房地产市场环境深度调整变化等因素影响,土地价格下行,搬迁补偿方案涉及的土地收储处置、土地置换等工作推进难度加大,加上“园区”规划推进因此趋缓,以致水仙药业搬迁入园工作陷入滞止状态。

3.为推进项目进度,水仙药业组织开展搬迁方案优化论证,谋划易地搬迁的可能,但易地搬迁还未形成成熟地块实施的备用可行性方案。期间探讨在位于漳州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内的无极药业(水仙药业子公司)预留地进行一期项目建设,经分析沟通,园区功能定位、功能布局和规划发展产业,以及园区规划环评等准入条件,均限制了新增医药制造业入驻,方案论证不可行。

4.为同步加快建设全过程自动化的现代化风油精车间的进度,水仙药业前期已先行实施了部分风油精车间部分提升项目如智能自动包装线、自动裹包线、高速线二级码设备的配套改造,但由于前述整体搬迁方案受阻,主体工程改造尚未实施,因此尚未发生大额项目资金投入,即除前述先行改造少量资金投入外,其他资金未投入,以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比例小。

(二)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委外研发受挫,影响了新建口固车间计划。

1.项目计划推进化药布局,实施口固品种研发,并配套新建口固车间。期间因委外研发受托方(研发机构)资金链断裂并引发了合同纠纷,目前案件虽已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具体详见公司前期相关披露信息),但其严重影响了水仙药业品种开发并配套建设车间的计划进度。

2.药业品种研发需要一定时间与过程,且品种及其产品处方、生产工艺等关系到生产车间的设备选型和具体配套建设方案的制定,故前述研发受挫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口固车间建设进度安排。

经综合上述因素分析研究,基于合理必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公司计划暂缓“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的实施,并将持续跟踪并积极督促水仙药业,视项目建设环境及条件的变化,探讨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推动项目建设。

四、重新论证情况

(一)论证的必要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二)论证结论

1.“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一期工程因上述原因受阻,项目进度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药业产业的原有布局产生了影响,为此,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因水仙药业搬迁入园方案迟迟未能落地,获批结果和获批时间目前难以准确判定,且搬迁建设项目原方案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原计划通过五个口固品种的研发进入临床渠道以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和市场覆盖,因期间委外研发受挫,已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

2.经论证,公司认为:基于上述项目进度推进缓慢原因及相关工程建设目前现实条件分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的一期工程,预计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预期进度目标,需暂缓实施,并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三)后续计划

水仙药业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是公司推进药业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但受制于多方面原因,整体工程推进缓慢。为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严格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将积极督促水仙药业,坚持产业发展方向不动摇,聚焦外用药、中药、化药等领域,针对项目环境变化情况,持续分析和论证,实施必要的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内容优化调整,制订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并探求通过内涵增效、外延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发展,以做大公司药业主业。

2.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进度虽不及预期,但公司认为,未来通过持续的深入沟通,并积极寻找其他可行的用地方式等,多路径探索和灵活安排,项目仍具推进实施的空间。水仙药业要积极面对客观形势和实际困难,尽力优化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持续与有关部门深入沟通磋商征迁补偿事宜,同时继续寻找其他合适土地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支持;二是综合自主研发、委托研发或购买品种等并进方式,进行研发管线布局,丰富产品矩阵;三是积极寻求通过多领域战略合作或重组并购等方式,迅速壮大产业规模,并推动产业链建设;四是加大中药领域投入,挖掘开发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以及中药新药的研发,极力推进中药业务发展。

3.公司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持续跟踪关注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水仙药业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结合重新论证意见,同意对“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暂缓实施,公司尽快优化方案推进。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及于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要求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并要求相关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需按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139.4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978.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628.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34,432.71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980.42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2016年9月签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0,628.48万元,扣除利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共计58,45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余额为2,178.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11月1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8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鉴于公司“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山纸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山纸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11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山纸业变更后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 因“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委外研发受挫影响新建口固车间计划,致使整体项目进展缓慢,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并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市场情况等环境变化就项目可行性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动态关注项目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山纸业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较长的情况,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种类、期限、金额,应当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青山纸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青山纸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补充流动资金-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调整后投资总额,具体数据计算:205,176.19-40,000.00-12,760.47=152,415.72(万元)

注2:由于目前项目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整体项目尚未完成,不适用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后金额大于原募集金额,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转出补流金额66793.63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碱回收技改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注2: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及管理创新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5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工作举措。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在职独立董事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以及报告期离职的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分别对6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表决,每个报告均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述职报告尚需分别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