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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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经审计的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如实反映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47,85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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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请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办理相关抵(质)押业务。
3.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授信额度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
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3,368,400.54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606项,固定资产原值46,351,197.43元,已提折旧42,778,201.30元,净值3,572,996.13元,其中:设备593项,原值40,199,000.03元,已提折旧37,857,735.76元,净值2,341,264.27元;房屋及建筑物13项,原值6,152,197.40元,已提折旧4,920,465.54元,净值1,231,731.86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3,572,996.13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采购价和产成品市价波动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4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9,914.58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工期为5年,其中一期建设期为3年。因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计划搬迁改造项目未能实质启动,加上原计划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研发因委外合同发生纠纷,以致研发受挫,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导致整体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仅完成400.15万元,投入进度比例仅完成0.82%。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获批结果和获批时间目前难以准确判定,且搬迁建设项目原方案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的一期工程预计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预期进度目标。根据重新论证意见,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暂缓实施水仙药业该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7票(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4票(全体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5年拟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前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两年编制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予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青山纸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9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以上第(二)(三)(五)(六之部分)(七)(八)(九)(十)(十八之部分)(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3,368,400.54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606项,固定资产原值46,351,197.43元,已提折旧42,778,201.30元,净值3,572,996.13元,其中:设备593项,原值40,199,000.03元,已提折旧37,857,735.76元,净值2,341,264.27元;房屋及建筑物13项,原值6,152,197.40元,已提折旧4,920,465.54元,净值1,231,731.86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3,572,996.13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采购价和产成品市价波动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4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9,914.58元。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3)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因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计划搬迁改造项目未能实质启动,加上原计划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研发因委外合同发生纠纷,以致研发受挫,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导致整体项目推进缓慢。公司经重新论证,决定暂缓实施水仙药业该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5年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度青山纸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9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以上第(二)(三)(四之部分)(五)(六)(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裕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青山纸业、格林达、益客食品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林雅清,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青山纸业、中富通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太阳纸业、晨鸣纸业、普联软件、中农联合、茂硕电源、华特达因、山东海化、华纺股份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1)前述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项目签字会计师林雅清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与2024年度收费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4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深圳恒宝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深圳恒宝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深圳恒宝通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
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深圳恒宝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深圳恒宝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深圳恒宝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深圳恒宝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深圳恒宝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深圳恒宝通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深圳恒宝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子公司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水仙药业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
子公司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水仙药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水仙药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水仙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子公司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15,股东即董事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应回避表决;(2)议案18,股东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潘其星先生、余建明先生、梁明富先生、程欣先生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5年5月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8: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慧镕、林晓虹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