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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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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台州市路桥杰克缝纫机店

2、台州杰出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3、台州市路桥区阿冬缝纫机设备商行

4、台州市椒江博仕机械有限公司

5、江西杰克机床有限公司

6、浙江亚河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杰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8、浙江赛唯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等业务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下游客户。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包括经销商在内的下游客户(以下简称“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下游客户资金压力,同时加强与下游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指定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下游客户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各个下游客户的融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信贷结算方式、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公司及子公司优质下游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构建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合作为非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下游客户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下游客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下游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完成公司指定的销售任务;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范围内,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供应链融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保证金资金池作为质押担保,以资金池全部保证金为限,对产业链融资进行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担保额度:资金池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下游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下游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下游客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人对纳入担保范围的下游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下游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在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下游客户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下游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下游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参与供应链融资的下游客户所支付的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余额为56.6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工具。

● 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业务主要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0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工具。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3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购汇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走势的研究和判断,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或售汇价格,有效降低了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基于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将会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履约风险

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银行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公司在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银行时将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以避免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防范并降低汇率风险,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克股份”)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子公司股权、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中低风险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理财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收益,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新制定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数量:1,373,200份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73,200份。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8、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等待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7.97亿元或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48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例为100%;若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39.60亿元或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3.96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例为60%。(“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68.89亿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亿元。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73,200份需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事项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59,200股

●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600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82元/股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0股。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8、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3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营业收入之和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7.97亿元或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48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39.60亿元或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3.96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60%。(“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68.89亿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亿元。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9,200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0股。

(二)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49,508,5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842,726.4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6,039,9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330,815股,即以479,709,16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506,931.52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6月29日实施完毕。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4,419,0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0,006,956股,即以464,412,0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2,206,037.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3,092,5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9,511,956股,即以463,580,63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4年11月11日实施完毕。

1、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2.12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2.12元/股-0.32元/股-0.32元/股-0.50元/股-0.30元/股=10.68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因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0.62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0.62元/股-0.50元/股-0.30元/股=9.8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82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因此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9,741,591股变更为478,363,79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杰克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关于杰克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936,5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7月5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08%,回购最高价22.19元/股,回购最低价21.22元/股,回购均价为21.651元/股,交易总金额41,927,7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存续期间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且即将三年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936,5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8,363,791股减少至476,427,29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历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6,44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9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84,419,031股变更为483,092,5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4,419,031元变更为人民币483,092,591元。

2、注销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并减少股本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51,000股,经公司申请,公司已于202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35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3,092,591股变更为479,741,5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3,092,591元变更为人民币479,741,591元。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9,741,591股变更为478,363,79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79,741,591元变更为人民币478,363,791元。

4、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股本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936,5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8,363,791股变更为476,427,29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78,363,791元变更为人民币476,427,291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由484,419,031股变更为476,427,291股,注册资本将由484,419,031元变更为476,427,291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东海大道东段1008号杰克股份行政楼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5年4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东海大道东段1008号,邮政编码:318010;

2、联系部门: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6-88177757

4、传真:0576-88177768

5、电子邮箱: IR@chinajack.com

6、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