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7版)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591.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
法定代表人:马天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亿元
成立日期:1986年7月26日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塑料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1,848,073.3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62,691.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95,935.9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331.0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74%(含“23轻盐EB”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的41,500万股股份),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83%,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0%,合计实际控制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61.17%,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格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8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报告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1号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8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复印件以邮寄、 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雪天盐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 有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9:00-16:00)。
3、登记地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5楼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31-84449266
传真:0731-84449266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报告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5月7日前送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2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
注:省内经销商数量减少,主要是省内经营模式改革,将部分终端客户移交给配送商进行配送服务;省外经销商增加主要是重新拓展了部分优质客户。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20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
二、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
注:省外经销商减少省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升级营销战略,践行高质量发展,优化部分客户;省内经销商增长主要是公司实行经营模式改革后,边界销区客户数增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关联监事李振汉先生、刘复兴先生、文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8,609,452.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截至 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0,711,6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741,913.5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6.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0号)同意注册,雪天盐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060,41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37,497.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492,488.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7,345,009.01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06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4,852,686.4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81,672,274.54元,本年度使用163,180,411.8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7,345,009.0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852,686.4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2,492,322.5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7,105,318.69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4,612,996.10元,主要是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账户管理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已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以及2023年6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申万宏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申万宏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索特)、申万宏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渝盐化、九二盐业、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雪天盐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469,037.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6949号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本年度投入主要用于质保金及尾款结算支付。
注2: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年均收入 92,420.00万元(含税),税后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2.62%,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28年。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12月实现销售收入94,762.27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3: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15,637.79万元(不含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5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5年(含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12月实现销售收入17,398.27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4: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重庆索特热电系统优化节能改造(二期)项目”建成达产后能源和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燃煤锅炉热效率达 90%。“重庆索特热电系统优化节能改造(二期)项目”已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后项目达到改造目标,热效率大于93%。
注5:经2024年3月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5)。
注6: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公告编号:2025-009)。
注7: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4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9-12月,较改造前节约电费167.73万元。
注8: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3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9-12月,较改造前节约电费157.67万元。
注9: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4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9-12月,较改造前节约电费146.67万元。
注10: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九二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7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9-12月,较改造前节约电费27.38万元。
注11: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附件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2024年3月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5)。
注2: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1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计划,该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6日完成注销812,250股。
(二)公司于2024年11月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计划,该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6日完成注销17,650,000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公告》要求,全面使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目录,各类市场主体须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监管要求,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从事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分装、批发、零售、配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阻垢剂、絮凝剂、抗结剂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股权、超市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新材料、节能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调味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新化学物质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金融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有关条款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