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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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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169

1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于2025年4月11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行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下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利42.29亿元;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5.37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全年派发现金股利合计67.66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基本情况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经营业绩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

3.1.2 财务比率

(单位:%)

注:1、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

2、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3.1.3 经营规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补充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3.2.1 盈利能力

(单位:%)

注: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2.2 资产质量

(单位:%)

注: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本行口径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的规定计算得出;

2、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3、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4、拨贷比=贷款减值准备金/各项贷款×100%;

5、信用成本为本行口径数据,信用成本=本期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期初各项贷款余额+期末各项贷款余额)/2)×100%×折年系数。

3.2.3 流动性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指标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银监发〔2015〕52号)中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

3.3 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以上数据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简称资本新规)计算资本充足率。本集团资本充足指标满足监管各项要求。详见北京银行官方网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4 经营情况概览

4.1 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特色银行,推动各项业务稳中向好,在实现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经营业绩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2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61%;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达2.21万亿元,同比增长9.65%;存款本金总额达2.4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4%。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17亿元,同比增长4.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31亿元,同比增长0.81%。

业务转型不断深化。公司业务支撑作用不断夯实,围绕科技金融、制造业金融等领域实现高质量投放,科技金融贷款、制造业贷款分别较年初增长40.52%、31.29%;公司存款(含保证金)1.7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574亿元。零售转型产出新的价值,零售AUM达1.2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88亿元,增幅17.25%,创转型以来最佳业绩;零售客户数突破3,070万户,较年初增长163万户。金融市场业务提质增效,托管规模突破2.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0.88%。

风险防控水平提升。本公司秉承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风险管理提升年”和“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快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授信审批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能,积极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31%,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稳中加固。

4.2 主要业务情况(本小节财务数据为本行角度分析。)

4.2.1 零售银行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推进零售业务转型战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数字化转型为统领和引擎,有效推动零售转型不断产出新价值,稳健增“量”、有效提“质”,业务规模实现多项历史突破;深入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完善全生命周期零售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儿童金融、人才金融、养老金融等特色业务竞争优势,“伴您一生的银行”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一是零售盈利能力保持稳健。在克服信贷有效需求不足、房贷LPR多次下调、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以及存款定期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零售盈利能力保持稳步提升。零售营业收入实现249.41亿元,同比增长2.26%,全行贡献36.97%,其中利息净收入实现239.61亿元,同比增长4.66%,占比提升2.48个百分点。

二是AUM实现历史突破。规模达到1.22万亿,较年初增长1,787.78亿元,增速17.25%,创历史最佳成绩。储蓄存款7,388.39亿,较年初增长1,231.06亿元,增速19.99%,实现行内占比与市场份额双提升,增速领跑21家主要银行;储蓄累计日均较年初增长1,153.3亿元,增速达20.31%,人民币储蓄存款成本较年初降低15个基点,实现量价双优增长。

三是个贷增长结构显著优化。个贷余额突破7,000亿元,达到7,026.15亿元,规模保持城商行领先优势;结构持续优化,房贷规模保持稳定,同时个人经营贷与消费贷占比提升3.4个百分点;有效控制互联网贷款资产质量,新发生不良金额呈下降趋势。

四是零售客户基础继续夯实。全行零售客户突破3,070万户,较年初增162.65万户。中高端客户增长均创历年最好水平,贵宾客户突破110万户,增幅19%,私行客户数突破1.7万户,增量超3,000户。手机银行客户规模近1,800万户,同比增长超12%,手机银行月活用户(MAU)超700万户,居城商行首位。线上支付客户规模达1,066万户,同比增长7%;2024年实现交易笔数、交易金额同比分别提升6.6%,2.8%。信用卡新增客户52.8万户,同比提升16%。为超36万首都居民提供第三代社保卡服务,覆盖超一万家企事业单位。

4.2.2 公司银行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以“提升营收”为核心,把握“稳增长、优结构”两条发展主线,进一步实现夯基础、拓客群、强特色。

一是业务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报告期内,人民币公司存款规模达16,773亿元,较年初增长2,519亿元,增幅17.67%,创历史新高。核心存款日均占比达84%,有效带动人民币公司存款成本较上年下降16个基点。人民币公司存款日均规模达15,431亿元,较年初增长1,425亿元,增幅10.17%,较上年多增长192亿元。人民币公司贷款(不含贴现)规模达12,726亿元,较年初增长1,595亿元,增幅14.33%,连续两年增长过千亿元。

二是公司客户管理更加精细。筑稳客群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有效客户数300,540户,较年初增长62,188户,增幅26.09%。积极构建新一代公司业务管理平台对公水晶球系统,实现“一个入口、三个视角、四个维度、十大功能、N类场景”服务,赋能客户深度经营。

三是特色金融支持更加有力。报告期内,科技金融贷款余额3,642.79亿元,较年初增长1,050.43亿元,增幅40.52%;绿色金融贷款[(].人行新标准口径:按照人民银行《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试行)》进行统计。)]余额2,103.50亿元较年初增长633.65亿元,增幅43.11%;普惠金融贷款余额3,106.14亿元[(].此数据口径为人行2,000万元统计口径。按金监总局普惠口径,2024年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30.86亿元。 )],较年初增长685.16亿元,增幅28.30%;文化金融贷款余额1,166.38亿元,较年初增长285.37亿元,增幅32.39%;涉农贷款余额1,173.42亿元,较年初增长250.58亿元,增幅27.15%。

4.2.3 金融市场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各类风险挑战,本行金融市场业务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全力推进业务转型,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有效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进一步彰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市场管理业务规模4.6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4.74%;托管资产规模2.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0.88%,增速排名托管规模体量万亿以上托管行第一;货币市场交易量保持稳定,持续处于市场第一梯队。

一是经营效益稳中有进。票据买卖价差收入15.55亿元,同比增长80%;同业借款利息收入60.78亿元,同比增长22.22%;代客外汇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2%;自营贵金属交易总量同比增长191.59%;利率掉期总成交量同比增长26.7%。

二是产品创新不断深化。落地全国首单数字人民币信托、全国首单民企消费基础设施REITs托管业务,托管银登中心多个全国首单信托计划;落地多个全国首单、市场首单资产支持计划、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业务;落地全行首单外币银团同业借款受让业务。

三是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的金融支持力度,落地科技、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等多类同业投资产品;运用再贴现、转贷款、绿色借款等产品,支持民营、小微、个贷客户融资需求;入选2024-2026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助力财政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充分践行ESG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投资。

四是数字化经营加力增效。推动重大项目投产,成功投产金融市场CRM项目、资产托管数据中心二期项目、衍生品能力提升项目;AI交易员“京行小金”正式亮相银行间市场,询价量占同期总发行量30%。

五是品牌形象持续提升。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颁发的多项奖项,荣获东方财富“年度成长托管银行”奖项,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 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5.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行单一第一大股东为ING BANK N.V.。

5.3 优先股情况

5.3.1.优先股股东总数

5.3.2.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优先股代码:360018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单位:股)

(2)优先股代码:360023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2

(单位:股)

6 重要事项

6.1利润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2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类别、平均规模及平均利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 资产负债表分析

6.3.1 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2 贷款

报告期末,贷款本金按产品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3 存款(本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董事长:霍学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拟与中加基金开展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00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合作公募基金和专户投资以及买入返售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加基金”)开展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00亿元,有效期3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拆放同业、同业存单、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现券买卖、外汇掉期、外汇即期、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同业存放等。

中加基金同时为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义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拟与中加基金开展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0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且不足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加基金是本行关联方,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加基金成立于2013年3月,是第三批银行系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65亿元。中加基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85344K,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法定代表人夏远洋。中加基金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加拿大丰业银行(持股比例28%)、北京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绍兴越华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和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中加基金主营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中加基金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机构以及本行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中加基金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与中加基金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4月11日,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杨运杰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与中加基金主要合作公募基金和专户投资以及买入返售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一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其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鲁阳,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鲁阳202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张鲁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乐文,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执业,2009年开始常驻中国内地,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李乐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6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1次会议,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按照2024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材料,认真核查了决议内容、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决议内容及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聘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次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本行拟通过提升经营发展质效、坚持长期稳定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股东交流等措施提升本行投资价值。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91元),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7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本行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提升经营发展质效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道路,着力打造特色银行,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

1.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本行紧扣国家战略导向,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打造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精准服务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将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向首贷户和薄弱领域延伸,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布局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构建养老金融全生态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以“大零售、大运营、大科技”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新三大战役”,走好新时代数字化转型之路。

2.秉承“一种使命”

以“伴您一生的银行”为企业使命和核心文化理念,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实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收益,为员工创造未来,为社会创造财富。

3.强化“两类主体”

一是强化银行母体,提升商行经营能力。立足商业银行本源,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优质资产投放。二是强化集团协同,完善综合经营格局。聚焦主业、深化协同,做好资本规划布局,提升集团贡献。

4.坚持“三个导向”

一是坚持科技引领。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加强重大项目、核心系统、关键技术自研自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是坚持价值创造。通过业务、风控、科技、服务等多层面创造,打通“增量-增收-增效-增值”的价值循环链。三是坚持客群建设。公司、零售、同业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同时做到积极拓展新户与深度经营老户,实现全行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5.推进“四个全面”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建标准化,创新区域党建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协同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行。精细成本管控,高效用好每一分钱,实现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三是推进全面风险管控。全面提升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审批能力建设。四是推进全面数字化经营。以人工智能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实现全数据驱动、全策略闭环。

6.打造“五大特色银行”

一是深化打造“儿童友好型银行”。充分链接政府资源,做深做透产品服务创新,强化儿童金融向家庭金融、教育金融的链接转化。二是深化打造“伴您一生的银行”。服务好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形成系统化的服务体系,贯通成长链条,全程陪伴服务。三是深化打造“专精特新第一行”。通过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完善VC/PE服务体系,灵活运用股债联动模式,打造智能投顾平台“小京创投”等方式,让科技金融成为全行重要引擎。四是深化打造“成就人才梦想的银行”。研究挖掘人才政策潜在合作机会,拓展“银政企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全面提升人才金融品牌知名度和渗透率。五是深化打造“人工智能驱动的商业银行”。持续开展人工智能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应用落地,推动AI深度赋能具体场景。

7.发展“六大创新金融”

一是发展平台金融。加强与优质平台企业合作,以点带面、公私联动,提升综合效益。二是发展场景金融。强化场景金融产品建设,发挥带动作用,提升客户满意度与用户粘性。三是发展生态金融。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智能图谱;突出业务低碳发展导向,探索转型金融模式搭建;健全ESG治理体系,培育新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四是发展并购金融。做好客户资源的统筹协调配合,推动“e并购”创新应用,依托并购金融生态体系发展业务。五是发展跨境金融。把握机遇拓展服务范围,打造地区专属特色服务方案,探索热点区域新兴市场。六是发展家办金融。全景式打通家族办公室服务体系,加大信托品类探索实践,构建业内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京品家办”。

(二)坚持长期稳定现金分红,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本行在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对资本金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分红持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自2007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673.05亿元,自2017年以来现金分红比例均保持在30%以上,2024年1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未来本行将在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资本情况、监管要求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及时让投资者分享本行价值创造成果,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做好价值传递

本行高度重视市场沟通交流,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平台,每年组织定期报告业绩发布会、线下路演、投资者调研交流、券商策略会等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及时向市场传递经营管理信息与业务发展亮点,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度有效沟通;积极打造全方位、多渠道、高频率的投资者交流模式,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和董秘信箱等沟通渠道,有效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持续提升投资者交流水平,增进市场认同。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本行坚持以合规披露为本、以市场关切为出发点,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在定期报告中继续加强对投资者关注信息和热点问题的披露,多视角、多维度向投资者展示本行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实践。通过“一图读懂”、业绩推介手册等可视化推介材料及新媒体形式解读业绩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传播效率。编制披露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向社会展示本行履行环境、社会、治理责任成效,不断提高透明度,讲好北京银行故事。

(五)加强股东交流,吸引耐心资本

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日常沟通,加大对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中长期资金的路演推介,吸引更多耐心资本增持本行股票。根据资本市场形势,鼓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时开展自费自愿购股,并按照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持股变动信息,向资本市场传递管理层持续提升本行发展质量的信心。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行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本行经营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有助于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本行将在长期破净期间,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本行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本行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2024年度末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0元(含税),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024年度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0.3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5.48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4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5.19亿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51.23亿元;

3.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利0.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2.29亿元(含税)。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024年度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0.320元(含税),本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合计67.66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9%;

4.2024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情况说明

1.坚定中国经济持续向好信心。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具备应对外部不确定冲击、实现持续向好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条件。本行将坚定不移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遵照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将认真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加强资本储备,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有效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3.保持本行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本行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净利润稳步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确定,旨在满足本行中长期资本规划和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本行可持续发展。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既保持了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本行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事项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0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北京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北京银行绿色金融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4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5.19亿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51.23亿元;

3.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利0.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2.29亿元(含税)。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024年度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0.320元(含税),本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合计67.66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9%;

4.2024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2025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年度指引(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北京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及并表管理状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关于〈北京银行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洗钱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关于〈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26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自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批意见表生效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行发生存款业务,在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通过《关于与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50亿元,有效期3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