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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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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11 公司简称:宏微科技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本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功率半导体领域的领军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以IGBT、FRD为核心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托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工艺创新,公司在超微沟槽结构+场阻断技术、续流用软恢复二极管芯片技术、模块塑封技术等领域形成独特技术壁垒,自主研发的第七代功率芯片已实现关键性能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产品全面覆盖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充电桩和OBC电源)、新能源发电(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和电能质量管理)、储能、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及各种开关电源等),和家电消费等领域,产品性能与工艺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制定了《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研发流程控制文件,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立项、产品设计与开发、过程设计与开发、产品试生产、产品量产五个阶段,各个研发项目均由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小组承接项目,每个阶段均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为了确保产品设计开发的准确度和可靠性,每个新产品开发都需要经过计算机仿真验证,通过对新产品的热-电-力多物理场仿真分析,提取关键特性参数,预先发现潜在问题并加以设计优化。

2、采购模式

(1)采购流程

公司模块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DBC基板、铜底板、焊料、铝铜线、硅凝胶及外壳和端子等,其中芯片的采购主要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并委托芯片代工企业制造加工,极少数特需芯片向英飞凌等国外生产厂商直接采购;其他材料主要通过选取至少两家合格供应商比价采购的方式。公司采用订单采购的模式,对于生产中常用的直接物料,由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或销售预测通过ERP系统提交采购请求,由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周期进行下单;对于偶然所需的临时物料,由需求部门填写《请购单》提出请购需求,通过公司OA系统逐层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

(2)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并完善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行为,明确请购与审批、招标与询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岗位分离与授权控制均进行严格的规定,同时,建立采购价格监督机制,针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及相关风险定期检查与评估。公司采取工程物资集中化采购、通用物资战略供应商招标、常规采购一次询比价、二次审核的两级采购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节约采购成本,降低相关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运营体系,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办公室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和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产品的生产具体可分为自产模式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

(1)自产模式

公司模块采用自产模式,通过自有生产线对功率半导体芯片进行模块化封装与测试,最终形成功率模块。公司的模块产品可分为标准品和定制品,公司的标准品主要依据产品电压、电流等规格,设计生产出通用的不同系列的产品,并向客户销售;定制品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在技术层面深度合作,设计生产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定制化产品分成量产前及正式量产后两个阶段。量产前,公司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工艺设计及样品试制和可靠性测试,公司依据研发过程中投入的原材料、人工成本、测试费等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量产后,公司按照设计方案、技术指标要求,组织生产并批量向客户交付产品。

(2)委托加工模式

公司采取Fabless模式(无晶圆厂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芯片委托给特定的芯片代工企业制造,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与测试环节委托给具备先进封装工艺的公司进行代工。

4、营销模式

公司销售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网络宣传、派出经验丰富的营销和技术团队进行业务走访、参加国内外各种行业展会和学术交流会议等方式向下游客户介绍公司产品、了解客户需求、推荐使用方案并展开销售活动;在经销模式下,公司通常与营销能力较强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市场资源的经销商合作,利用经销商的渠道和经验拓展客户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功率半导体作为能源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器件,深度融入全球“碳中和”战略与智能化浪潮。其下游应用从传统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拓展至新能源汽车、储能、数据中心及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技术革新与场景需求共同推动行业高速发展。以碳化硅(SiC)、氮化镓(GaN)为代表的宽禁带材料逐步替代传统硅基器件,通过工艺创新(如8英寸晶圆制造、超微沟槽结构)显著提升效率与功率密度,驱动行业向高频化、低损耗方向升级。新能源汽车高压平台普及加速SiC应用,储能市场中功率器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AI算力需求推动高效电源技术突破。国产化进程持续深化,在关键材料与核心工艺上实现突破,为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产业提供核心支撑。

未来,行业将围绕新材料普及、封装技术迭代及智能化应用持续演进,在“双碳”战略与技术创新驱动下,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空间广阔。

(2)基本特点

半导体行业属于技术、人才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无论是技术研发还是产线建设都需要大量的高端人才和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正面临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5G通讯和数据中心等下游新兴产业带来的市场机遇,在未来发展和争取市场机遇过程中需要不断引进人才并投入大量的资金,以推动产品研发、工艺升级、产能扩张和市场推广。

(3)主要技术门槛

自上世纪80年代IGBT工业化应用以来,全球市场长期由英飞凌、三菱电机、富士电机等国际巨头主导,其产品覆盖600V至6500V全电压区间,通过沟槽栅场阻断结构、微细槽栅结构等技术迭代持续提升性能。制造工艺方面,深沟槽刻蚀、精准掺杂、超薄片加工等技术形成高壁垒,成为制约产业自主化的关键。尽管国内企业近年在芯片设计、封装技术及600V-1200V产品系列化方面取得突破,但在高压领域(如3300V以上)仍依赖进口,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存在代差。

以SiC、GaN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正重塑行业格局。SiC凭借高耐压、耐高温特性,在新能源汽车800V平台、储能变流器及数据中心电源中加速渗透,Wolfspeed、意法半导体等企业已实现1200V-3300V SiC MOSFET量产,国内厂商通过衬底制备、晶圆制造技术突破,逐步缩小与国际差距。GaN则以高电子迁移率、低导通电阻及高频性能见长,在消费电子快充、AI服务器电源及机器人驱动系统中展现优势,英飞凌、EPC等企业通过300mm晶圆工艺优化,推动GaN成本趋近硅基器件。然而,第三代半导体仍面临技术挑战:SiC需解决栅氧可靠性与动态退化问题,GaN则需突破高温稳定性与大尺寸外延工艺。未来,行业将形成Si、SiC、GaN材料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国产厂商通过垂直整合与产业链协同,加速在车规级、工业级市场的国产替代进程。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全球功率半导体行业格局中,欧美日企业(如英飞凌、意法半导体、安森美等)凭借技术积累占据主导地位,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正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公司作为国内功率半导体领域的领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协同,已形成覆盖芯片设计、单管及模块的全产品线布局,在中高端市场实现突破。

公司致力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曾荣获“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领军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外延等手段不断延伸产品线,能够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对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多样性需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的品牌影响力。2021年,公司荣获“江苏省小巨人企业”;2022年,公司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公司荣获“国家绿色供应链企业”;2024年,公司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获“江苏省智能车间”称号。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众多知名企业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客户产生的市场效应,公司不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凭借在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以及高端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卓越成就,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虹宏力等产业链伙伴深化合作,率先实现12英寸晶圆量产工艺突破,通过沟槽栅场阻断结构、超微沟槽技术等工艺创新,推动IGBT、SiC MOSFET等产品性能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在车规级领域持续突破,其第七代IGBT模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与英飞凌EDT3技术处于同一水平,成功进入头部车企供应链。在第三代半导体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1200V SiC MOSFET芯片及SBD芯片已通过客户端验证,车规级1200V SiC自研模块已通过可靠性验证。通过“双碳”战略驱动的新能源、储能等场景需求,公司凭借技术领先性与产能布局,进一步巩固其在国产替代浪潮中的核心地位,为全球能源转型与智能化进程提供关键支撑。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储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功率半导体作为能源转换核心器件,迎来技术迭代与市场扩容的双重机遇。以IGBT为代表的硅基器件仍是当前主流,其高效节能特性显著提升电力电子装置能效,在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中发挥关键作用。随着微细槽栅结构设计优化及工艺创新,IGBT芯片实现12寸量产突破,反向恢复二极管(FRD)通过软度协调技术提升极端工况可靠性,推动行业向更高功率密度与更低损耗演进。

以SiC、GaN为代表的宽禁带材料正重塑产业格局。SiC凭借高耐压、耐高温特性,在新能源汽车800V高压平台、轨道交通及数据中心电源中加速渗透,国内企业通过衬底制备、晶圆制造技术突破,逐步缩小与国际差距。GaN则以高电子迁移率、低导通电阻及高频性能见长,在消费电子快充、AI服务器电源及机器人驱动系统中展现优势,300mm晶圆工艺优化推动成本趋近硅基器件。

功率半导体行业已形成硅基、SiC、GaN材料协同发展的多元化生态。硅基器件通过沟槽栅、超薄晶圆等技术持续优化性能,主导中低压市场;SiC聚焦高压场景,突破栅氧可靠性与动态退化难题;GaN则深耕高频领域,解决高温稳定性与大尺寸外延工艺瓶颈。

未来,随着“双碳”战略深化及智能化浪潮推进,功率半导体在储能、智能电网、人形机器人等新兴场景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为全球能源转型与工业升级注入核心动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6.03万元,同比减少11.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6.73万元,同比减少112.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99.02万元,同比减少133.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善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实施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凯)》《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旭辉)》《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玉青)》。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董事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6.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73万元。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60,150.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563.76万元。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将坚持“打造产品竞争力,聚焦市场进攻力,提升质量品牌力,增强持续增长力”的工作方针,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能够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5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实施以投资决策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可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故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授予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的,授权董事会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规划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原则,既保障了股东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尤其差异化分红政策贴合行业特点与公司实际,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同意制定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在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编制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规划制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树立稳定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一致同意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元汇入本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876.2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40.69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根据交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下转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