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29 公司简称:豪森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 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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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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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 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一体的交钥匙工程。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新能 源汽车和传统燃油车,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零部件厂等。
公司深耕汽车智能装备制造业二十余年,以工艺规划、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在内 的多项关键自主核心技术为支撑,形成以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成套大型智 能生产线为主体,产品设计管理、生产数据采集、物料管理、生产工艺、计划管理等生产制造软 件作为配套的产品服务体系,助力客户实现高精度、高效率、高柔性、高稳定性生产,为我国汽 车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领域动力总成部分,包含智能化产线与设备、智能制造软件产品与 服务。
智能化产线与设备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领域中的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新能源汽 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等,以及传统燃油车智能装备领域中的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公司已开发具身智能设备业务,可提供人形机器人、自主移动机器人及应用方案、人形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装配及测试设备。
2.1 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领域
(1)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公司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主要包括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生产线、电芯绝缘喷涂产线、电芯测试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生产线。目前公司的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形成了对圆柱电池、刀片电池、方形电池、软包电池的全领域覆盖,以及对CTM、MTP、CTP、LCTP、CTC、CTB等不同电池集成方式的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可以满足锂电池全领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的模组PACK产线工艺需求,具有产品类型全面、技术先进、交付周期短的优势。公司目前列属锂电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领域第一梯队。
报告期内,公司已自主开发多项电芯绝缘喷涂产线关键技术,并再次获得国际车厂订单。电芯绝缘喷涂取代蓝膜包裹可大幅提升可靠性、合格率及自动化率,并降低剪切力、冷热冲击、气泡爆裂等带来的绝缘失效风险,提升安全性。同时公司开发锂电池电芯、模组、PACK等电池测试设备,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产品序列。
在46系列大圆柱电池领域,公司已承接国内外龙头企业订单,自主研发高速旋转扫码、电芯相位调整创新技术方案,可帮助客户大幅提升生产节拍。大圆柱电池为业内重点技术方向,随着良率提升,产品定型,公司有望借助专有技术及首批订单验证获得持续技术迭代订单。在固态电池前沿方向,公司提前进行了工艺装备及技术储备,具备模组PACK量产线的技术和交付能力。
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获得了行业主流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锂电池智能生产及物流线产品已经获取沃尔沃、比亚迪、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华晨宝马、长安汽车等整车制造厂商和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电池厂商的订单。
(2)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包括定子生产线、转子生产线以及将定子、转子及减速箱、电机控制器等100~400种零件按驱动电机产品工艺流程顺序完成装配制造的作业流水线。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提供扁线电机定子线、转子线、合装线以及测试线整体解决方案的设备供应商,在价值量最大、技术最复杂的扁线电机定子装配线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公司已率先实现X-pin电机、Mini U-pin电机、10层扁线电机、800V高压电机、油冷电机等不同技术方向上的技术突破,并已进行量产线交付。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轴向电机装备技术储备,持续走在行业技术前列。目前,公司扁线电机智能生产线在专有技术、产品性能、交付经验等方面均已达世界领先水平,逐步实现高端装备的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驱动电机业务进一步走向全球市场,获得多条最终交付地在日本及美国的新客户订单,充分体现了公司的国际认可度与在电机领域的充分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电控智能装配线业务,该产品集成智能物料输送系统、智能装配系统、智能测试系统与信息化软件,可进行涂胶、拧紧、翻转等智能装配、气密、老化、EOL等智能测试与数字化管控,具有高自动化、高可靠性、高柔性化及高精度的优势。
公司通过长期与客户联动合作,抓住新能源汽车厂商正在由外采电控模块向自建电控产能进行转变的趋势性机会,适时推出电控智能装配线的新产品,并在报告期内获得头部客户订单。
目前公司已获得Stellantis、上汽通用、沃尔沃、长安福特、威睿、索恩格、舜驱、小鹏、理想、印度马恒达和越南 VinFast等客户认可,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影响力。
(3)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是将混合动力发动机和混合动力变速箱按顺序装配的作业流水线,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在传统燃油汽车动力总成的基础之上发展出混合动力总成,成为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核心部件,其装配技术和装配线与传统动力总成相比更加复杂。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包括混合动力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混合动力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公司掌握了FlexCell柔性制造单元、机器人视觉检测技术、自动拧紧技术以及测量技术等多 项核心技术,有效节省客户设备投资和占地空间,保证混合动力总成装配的高品质和一致性。此 外,公司通过运用设备智能诊断技术,在设备出现故障之前即对设备进行预警和维护,可以满足 产线各设备的预测性维护需求,保证产线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开动率。
公司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承接原有在传统燃油车发动机、变速箱智能装配线技术经验, 在行业内具有突出优势,技术成熟度高,产品稳定性好,在国内主要发展高端市场,是国内少有 的可以与各国际工业巨头展开直接竞争的设备供应商。报告期内,欧美市场混动汽车销量持续增长,有望拉动欧美市场对混动的资本开支,公司历史已承接包括上汽通用、长安福特、理想汽车、一汽等客户订单,交付经验丰富,在欧美混动新增投资中具备更高的综合竞争力。
(4)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
公司的氢燃料电池智能产线可划分为燃料电池MEA/GDL生产线、燃料电池双极板生产线、燃料电池电堆生产线、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线以及燃料电堆/系统测试台。公司可实现从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组装产线、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装备到可追溯参数与质量的测试台架的全面布局。公司自主研发的氢燃料电池电堆自动堆叠技术可以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良率以及减少产线人力成本,在堆叠效率、精准度、产品性能稳定性上均具有明显优势。
公司布局氢燃料电池智能产线较早,持续获得头部客户订单,长期保持技术领先及产品交付 优势。在国内已经受到国电投、捷氢科技、新源动力、潍柴动力、氢蓝时代和亿华通等氢燃料电 池先行企业的认可,在国外,公司已经获得世界领先的氢燃料电池龙头公司加拿大巴拉德的订单。 在氢燃料电池生产线工艺规划、工位设备研发制造方面,公司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2 传统燃油车智能装备领域
(1)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是将发动机产品中缸体、缸盖、曲轴、活塞连杆、凸轮轴、进气歧管、排 气歧管、油底壳等130~450种零部件按发动机产品工艺流程顺序完成装配制造的作业流水线。
公司在发动机装配线领域起步较早,借助不断积累的技术优势,技术成熟度高,产品稳定性好,在国内主要发展高端市场,是国内少有的可以与各国际工业巨头展开直接竞争的设备供应商。公司的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形成了对汽油机、柴油机及船用柴油机全领域覆盖,对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客户包括北京奔驰、华晨宝马、大众汽车、上汽通用、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动力等高端客户,且公司已经承接康明斯英国、菲亚特印度等多个国际项目。
(2)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是将变速箱产品中的壳体、传动模块、油路控制模块等200~500种零部件 按照变速箱产品工艺流程顺序完成装配制造的作业流水线。
公司变速箱智能装配线产品实现了对手动变速箱、AT变速箱、DCT变速箱、CVT变速箱、商用车变速箱、变速箱测试台等的全领域覆盖和对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公司可对各种类型的 变速箱做整线方案规划、工艺规划、设备设计、加工装配、验收投产的全过程作业、跟踪、交付 和完整的交钥匙工程。
公司客户包括上汽通用、华晨宝马、长安福特、采埃孚、麦格纳、中国重汽等。
2.3其他智能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具身智能设备业务,包括人形机器人、自主移动机器人及应用方案、人形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智能装配及测试设备。公司产品还包括缓速器装配线、缓速器测试台等其他智能装备。
2.4 智能制造软件产品与服务
公司20余年为汽车行业提供咨询服务、大规模自动化生产设备、信息化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历史服务客户均为奔驰、宝马、通用等顶级车厂,积累了诸多对汽车行业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全流程的观察、经验与数据,公司也从单机设备厂商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领域装备制造业龙头,积累了大量的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子公司豪森软件及豪森智源以满足行业需求为出发点,以定制化为宗旨,研发出满足国内特定环境下工业企业所需求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多种实现AI与场景相融合的软件产品,如HSPLM生命周期管理系统、HSMOM制造运行管理平台、HS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HS智能化设计系统,助力客户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内部管理。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汽车生产制造“软硬结合”一体化的制造解决方案、智能化产线及设备 和软件产品与服务,获得营业收入及利润。
2.销售及定价模式
公司面对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和动力总成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核心部件厂 商。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和客户议标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按照客户要 求和合同条款为客户设计、制造智能生产线。
公司分别在美国、印度、德国、匈牙利设立了海外子公司,采取独立经营或与母公司协同经 营的方式开拓客户市场。豪森智源、豪森软件子公司设有独立的经营团队负责生产制造软件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经营。
3.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产品,需结合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公司 研发方向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需求与自身业务需求,一方面通过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对工艺技术的深 入理解不断自主立项投入研发,另一方面在执行客户项目的过程中,结合项目需求进行研发。
公司设立豪森智能研究院,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制,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汽车核心零部件装备生产线研究中心。该研究院聚焦于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颠覆性技术等的研究与应用,全面构建涵盖多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智能制造与数智化核心技术矩阵。
4.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针对客户的每个项目订单实施项目管理,通过公司自研的 HSPLM对智能装备研发设计环节的计划、质量、物料等领域进行管理,运用公司自研的 ERP信息系统对生产制造环节进行资源配置,对计划工期等领域进行管理,实现全程追踪项目的进度和执行情况,并由质量管理部门控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对每个具体项目,公司计划管理部门将根据合同条款制定项目总计划,由各个项目执行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组执行项目计划。项目组将项目计划按时间节点确认作业计划,将项目计划分解至项目组各个模块的团队乃至各个项目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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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承接项目订单和生产安排的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节点和供货周期制定。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外购件和定制加工件。
对外购件的采购,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询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定制加工件的采购,采购部门根据生产所需加工件的定制图纸向定制加工件供应商定制采购,通过比较加工价格、工期并确认加工厂商按图纸和工艺要求加工的能力确定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后持续追踪外协件的加工进度,最终完成入库。此外,公司部分加工工艺需要通过外协厂商处理,主要为金属表面处理和热处理等,公司综合考量供应商的生产加工能力和运输距离等选择合适的外协处理厂商。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形成了供应商考核制度和供应商综合评估体系,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于外购件和外协件,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验程序和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应商完成供货后,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入库工作,完成货物清点、货单交接、货物检查、货物存放以及入账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公司行业分类及基本特点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变速箱等传统燃油车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及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等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智能生产线。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是国家当前重点扶持行业。2024年,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涵盖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等具体领域,公司产品及业务属于新质生产力。
1.2 公司不同产品所处的细分领域的技术门槛、发展现状及趋势
根据公司目前产品及业务,所在的细分市场为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行业。
(1)技术门槛:技术门槛高,准入严格
汽车制造作为当前自动化应用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对于生产节拍、精准度、自动化率及安全性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高端装备集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的各类先进制造技术于一体,要求对汽车行业的生产标准及主要工艺具有深刻的理解。汽车行业客户普遍对于产线设备供应商在技术水平、交付业绩、规模实力等方面有着严格的准入要求,技术门槛高。
(2)发展现状:国内竞争激烈、龙头加速出海
由于前期国内市场爆发式投资导致新进入者增加,行业竞争加剧,资本开支大幅回落,行业新增订单减少,在建订单验收周期普遍延长,行业进入周期低谷。由于国内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海外市场向新能源转型,国内汽车高端装备企业加速出海步伐,多家龙头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或并购,提升当地生产及服务能力。
(3)发展趋势:技术不断迭代,向柔性化、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转型
由于新能源汽车整体更新换代速度更快,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行业不断提高柔性化水平。《欧洲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规对碳足迹记录提出明确要求,各大车企对于制造设备节能要求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绿色化、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由于车企竞争激烈、成本敏感,人力成本维持高位,且近年欧美多国多次发生劳工纠纷,为降低员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行业向更高智能化水平及自动化水平发展。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电池、电机、电控核心技术仍在不断升级迭代,固态电池、轴向电机、碳化硅电控的要求均有望带动新的设备资本开支。合成燃料作为一种由内燃机技术向电动化技术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是传统能源动力总成升级改造的进化方向。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行业动力总成智能制造供应商,在传统能源领域长期维持龙头地位,并在新能源领域实现技术经验迁移及开发,走在行业前列。
2.1 动力总成智能生产线领域行业领先
公司为传统能源汽车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行业龙头,客户 均为国内外一流汽车生产厂商和汽车零部件厂商。公司是国内少数可以与各国际龙头企业展开直接竞争的企业,并且公司已开始在国际市场与国际龙头直接竞争,已有乌兹别克斯坦、印度、摩洛哥等多个动力总成项目交付,均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2.2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第一梯队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入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领域陆续承接了沃尔沃、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客户的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订单及比亚迪锂电池相关仓储物流订单。
目前公司的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形成了对圆柱电池、刀片电池、方形电池、软包电池的全领域覆盖,以及对CTM、MTP、CTP、LCTP、CTC、CTB等不同电池集成方式的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可以满足锂电池全领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模组PACK产线工艺需求,具有产品类型全面、技术先进、交付周期短的优势。
公司目前列属锂电模组PACK及物流智能生产线领域第一梯队。
2.3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行业领先
在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可提供完整的扁线电机定子线、转子线、总装线和测试线一体化交钥匙工程服务的企业,形成较强的竞争壁垒。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10层扁线电机、X-Pin电机定子量产能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公司扁线电机智能生产线相比国内企业有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其产品性能优于大部分国内企业;另一方面相比国外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本土化服务和价格优势,将推动国内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2.4 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先行者
公司为最早发力氢燃料汽车装备的设备供应商之一,无论是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水平还是产线的工艺规划能力,公司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获得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的认可。公司已成熟掌握氢燃料电池智能组装、压合和测试技术,实现从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组装产线、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装备到可追溯参数与质量的测试台架的全面布局,氢燃料电池智能产线核心技术国内领先。
2.5 更懂汽车生产行业的智能制造软件及服务商
公司20余年为汽车行业提供大规模生产制造装备,历史服务客户均为奔驰、宝马、通用等顶级汽车制造业企业,积累了诸多对汽车行业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全流程的观察、经验与数据,自身也从单机设备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领域装备制造业龙头,积累了大量的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经验。豪森软件及豪森智源两个软件子公司将上述经验、方法转化为软件成品,为客户提供HSPLM生命周期管理系统、HSMES生产管理系统、HSMOM制造运行管理平台、BIM施工过程管理及运维解决方案系统,助力客户进行厂房建设、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内部管理。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发动机、变速箱、驱动电机、锂电池模组PACK及燃料电池装配线等产线中。
2.6具身智能设备应用及装备先行者
公司前沿性布局人形机器人及自主移动机器人等具身智能设备研究,目前可提供人形机器人、自主移动机器人及应用解决方案,人形机器人及其核心零部件装配及测试设备。
公司设立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联合多家头部汽车行业客户、人形机器人本体厂商、人工智能研究机构、科研院所等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具身智能系列评估规范》的核心参编单位、获选人形机器人场景应用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为行业先行者。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1 欧美贸易保护升级,全球化仍是发展主线
2024年以来,欧美相继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设置贸易壁垒,贸易保护升级。欧美新能源基础设施薄弱,多个欧洲国家补贴退坡,欧美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Northwolt等新能源企业陷入困境,欧美车企普遍放缓转型进度。
特斯拉不断推出的新车型及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持续获得市场认同,智能化拉动电动化转型。2025年欧盟加大碳排放考核要求,补贴退坡影响逐渐消除,有望推动行业加速电动化转型。
近一两年来东盟、拉美等新兴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印尼、泰国、巴西等国以及中东多国均制定了转型目标,全球电动化转型仍是市场发展主线,大有可为。
受益于过去几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较快的优势,中国设备供应商在技术及产品上具有先发优势。公司依托于与欧美系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响应欧美系客户在海外市场的布局需求,已承接沃尔沃、采埃孚、康明斯等多个海外订单。同时,公司跟随中国自主品牌脚步逐步走向全球,已陆续承接包括比亚迪、长城等多家自主品牌的海外订单。
3.2具身智能及低空经济等延伸产业方兴未艾
2024年,具身智能产业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国家层面,《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发布,将人形机器人定位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强调其对社会产业变革和全球竞争格局的深远影响。2024年初,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其在国家战略层面的关键地位。
人形机器人及低空经济产业均为应用领域广泛的具备万亿以上市场规模的行业,且有望大概率复用新能源汽车行业供应链。低空经济及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合度较高,公司有望借助客户优势与新能源积累的产品技术优势实现先期切入,获得先发优势。
3.3 AI技术日益成熟,AI+有望全方位改变生产制造
2024年,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大模型技术取得了显著进展,基础模型能力快速提升,多模态模型成为主流,新的模型架构崭露头角。这些技术进步为AI在复杂场景中的应用提供了更多可能性,AI+有望全方位改变工业生产制造。
AI的应用使得自动化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机械化替代,而是向更加智能、灵活的方向发展,使得设备不再仅仅是已预设程序的执行者,而是能够进行自主学习、自主优化和自主决策的智能系统,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和多样化需求中,可以更加灵活地做出反应,提升整体智能化、柔性化水平。AI也能够提升设备的视觉、触觉等感知能力,提升对于周围环境的理解能力,将软件算法与硬件系统深度融合,形成一体化智能系统,提升整体性能。随着AI在工业场景下的成熟,未来以具身智能设备为核心的孤岛式工作站有望取代原有的流水线式大规模作业的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制造的范式变革。
3.4 三电核心技术持续升级迭代,设备更新空间广阔
公司主营业务长期围绕汽车动力系统装备制造,在新能源领域对纯电及混动技术路线,电池、电机、电控、混动系统产品有全面布局,持续关注各产品技术升级迭代趋势。电池的不同形态和组合方式、电机由扁线替代圆线,每一次技术迭代都带来了设备的更新换代。目前电池、电机、电控三电核心技术仍在不断升级迭代,固态电池、轴向电机、碳化硅电控的技术成熟与产品普及均有望带动新的设备资本开支。
轴向电机在相同输出功率下,体积和重量均比径向电机减少50%,这种技术能够显著减少生产所需材料、降低整体重量,并提高整车效率。由于轴向电机体积及性能优势,将更适配于低空经济、轮边/轮毂布局、人形机器人、商用车、电动船舶等领域。轴向电机有望成为下一代颠覆式产品,对比径向电机,其生产工艺变化较大,一旦产品技术成熟,极有可能引发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一轮替代式投资。
固态电池产业化正处于加速阶段,固态电池产品已涵盖智能穿戴、电源系统、电动汽车以及飞行工具等领域。固态电池对工艺装备带来的是一轮新的革命,有望拉动新投资并替代原有落后产能,公司已持续研发储备固态电池装备技术,后续技术革命为公司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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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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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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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遵循“以卓越的产品与服务造福社会”的企业宗旨,致力于“满足全球制造业对精益、高效、柔性作业的需求,通过不断提供高品质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成为客户最信赖的服务提供者”,实现营业收入180,866.74万元,同比下降9.8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791.98万元,同比下降20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38.87万元,同比下降233.55 %。
在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中,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计金额(不含税)为154,065.76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计金额(不含税)为126,087.52万元,占上述口径新签订单总额的比例达到81.8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或“致同所”)。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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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张一曲,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姜韬(项目合伙人)、张一曲(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未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未含税),合计105万元(未含税)。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及参照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其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19,841.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80,955.40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19,841.9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2,595,460.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80,955.40元,公司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80,955.40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801,658.22元,本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主要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全额放弃其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64万股由公司作废。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80,866.74万元,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51.56%,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0.144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1.3304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对2024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令荣、李日昱、刘金科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独立董事张令荣先生、李日昱女士、刘金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计划的分析、讨论,公司总经理董德熙先生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19,841.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80,95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后,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董博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等规定,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ESG5.0)》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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