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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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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一一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李立民 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一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一3388222转915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 《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842,705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贸易实现销售收入1,632,012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37,045万元。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 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5年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因素影响,聚氨酯行业下游需求进入传统淡季,聚氨酯主流系列产品价格呈下行趋势:纯MDI产品一季度市场价格在 19,0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市场价格在17,000元/吨左右,TDI产品市场价格在12,5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市场价格在8,200元/吨左右。

2. 石化系列产品

2025年一季度,山东丙烯均价6,98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05%;山东丁二烯均价12,46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2.26%;山东MTBE均价5,82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2.09%;山东正丁醇均价7,06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5.98%;华北丙烯酸均价7,32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3.15%;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9,23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8%;山东NPG加氢法均价10,47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92%;华东苯乙烯均价8,40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6.46%;华东LLDPE膜级均价8,17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0.10%;华东乙烯法PVC均价5,28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下跌9.98%。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 纯苯

2025年一季度,纯苯均价7,43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9.74%。

2. 煤炭

2025年一季度,动力煤5000大卡均价64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9.92%。

3. 丙烷、丁烷

2025年一季度丙烷CP均价625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0.32%;丁烷CP均价615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3.45%。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584,415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贸易实现销售收入7,251,827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827,308万元。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 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4年,聚氨酯系列产品价格多数呈现稳中走低趋势。纯MDI产品:消费增速放缓,全年市场均价在19,0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下半年国家对家电产品实行补贴政策,冰箱、冷柜行业需求增长明显,全年市场均价在17,000元/吨左右。TDI产品:受下游家居行业出口带动,TDI市场需求有所提升,全年市场均价在14,5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2024年下游家居及汽车行业内需平稳,出口增长,但行业竞争加剧,聚醚全年市场均价在9,000元/吨左右。

2. 石化系列产品

2024年全年来看,石化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涨有跌。华东LLDPE膜级均价8,39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70%;华东苯乙烯均价9,21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9.52%;山东丙烯均价6,89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0.86%;山东正丁醇均价7,80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73%;华北丙烯酸均价6,346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03%;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9,10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38%;山东NPG加氢法均价10,28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75%;山东丁二烯均价11,78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9.79%;山东MTBE均价6,363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1.88%。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 纯苯

2024年,国际油价中枢较2023年明显上移,纯苯价格重心震荡上行。2024年,纯苯年均价达8,300元/吨,同比上涨14.48%。

2. 煤炭

2024年,随着国内煤炭产量以及煤炭进口量的增加,价格重心整体下移。2024年,动力煤5000大卡均价759元/吨,同比下跌10.81%

3. 丙烷、丁烷

2024年丙烷、丁烷价格呈现窄幅波动走势。CP丙烷年均价610美元/吨,同比上涨6.09%;CP丁烷年均价607 美元/吨,同比上涨5.20%。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5-1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能源有限公司、BorsodChem Zrt、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担保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合计为512亿元,其中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471亿元,为参股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4亿元,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7亿元。

● 2025年担保计划:公司最高合同担保额为849.43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0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4.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6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 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4年实际担保情况

(一)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4-24 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合同总额不超过124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471亿元,具体情况见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2-32 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96,624万元。2025年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为96,624万元。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1-35 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对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的融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担保、融资性保函等方式)。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40,422万元。2025年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的借款改为信用方式,公司不再为其提供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4-24 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7.2亿元。

单位:万元

二、2025年担保计划

因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提供信用支持,根据公司2024年担保实际情况及未来融资计划和业务需求,现拟定2025年担保计划如下:公司最高合同担保额为849.43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0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4.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6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 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严格控制担保额,确保2025年12月31日的担保额不超过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单户子企业担保额不超过自身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0%。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提供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二)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2025年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为96,624万元。公司拟按出资比例新增对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合同额为9亿元、1.67亿元、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不超过公司分别对三家参股公司的出资额与享有的净资产。

单位:万元

备注: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以被担保企业自身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三)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允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继续对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计划新增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1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和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61亿元、27.6亿元,上述担保均低于其净资产的60%。

单位:万元

(四)BorsodChem Zrt.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BorsodChem 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 Zrt.2024年末净资产为120.6亿元,上述担保低于其净资产的60%。

单位:万元

三、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提供商务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30,632万元,总负债3,221,264万元,净资产409,368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85,171万元,净利润72,832万元。

2.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等,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39,948万元,总负债4,278,102万元,净资产1,761,846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7,459万元,净利润-7,091万元。

3.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塑料制品、新型陶瓷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电子专用材料、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耐火材料、煤炭及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2,2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63,030万元,总负债2,440,257万元,净资产22,773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21,994万元,净利润5,926万元。

4.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产品销售及货物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22,5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3,290万元,总负债527,008万元,净资产156,282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1,525万元,净利润1,566万元。

5.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防腐防火保温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招标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95,028万元,总负债1,084,745万元,净资产10,283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3,739万元,净利润196万元。

6.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成立,公司主营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售电服务,节能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公司注册资本金21,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503万元,总负债1,773万元,净资产21,730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79万元,净利润193万元。

7.被担保人BorsodChem Zrt.为我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PVC、烧碱、盐酸等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的销售;土地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40,89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02,961万元,总负债1,175,871万元,净资产1,227,090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3,933万元,净利润-93,778万元。

8.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成立,公司主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公司注册资本金17,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772万元,总负债67,223万元,净资产21,549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543万元,净利润3,648万元。

9.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服务推广等,公司注册资本金22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58,577万元,总负债813,344万元,净资产145,233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0,298万元,净利润-28,172万元。

10.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学品批发;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煤炭、工业盐、建筑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052万元,总负债7,455万元,净资产2,597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154万元,净利润381万元。

1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厂,公司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98,087万元,总负债861,080万元,净资产37,007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1,314万元,净利润-51,511万元。

12.被担保人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06月24日成立,公司主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6,067万元,总负债36,165万元,净资产19,902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万元,净利润-91万元。

13.被担保人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6,624万元,总负债153,714万元,净资产32,910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52万元,净利润-7,659万元。

14.被担保人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成立,公司主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等,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27,702万元,总负债2,062,744万元,净资产364,958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18万元,净利润-4,770万元。

15. 被担保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1998年12月28日成立,公司主营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合成材料制造等,公司注册资本金134,3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9,982万元,总负债235,468万元,净资产194,514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3,480万元,净利润17,850万元。

16. 被担保人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3年1月3日成立,公司主营业务为湿法净化磷酸、以及以净化磷酸为基础开发生产的新能源电池用材料及电子级磷酸、食品及药用磷酸盐、新型阻燃剂及高档化肥产品等,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060万元,总负债13,842万元,净资产40,218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万元,净利润-343万元。

17. 被担保人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4年7月22日成立,该公司围绕有机磷阻燃剂系列产品规划了相关产品建设方案,包括BDP有机磷阻燃剂、特种有机磷阻燃剂、三氯氧磷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11万元,总负债11万元,净资产5,000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8. 被担保人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为我司合营企业,于2024年4月24日成立,公司主要为取得磷矿探矿权以及未来开发事宜而设立;为股东搭建磷矿开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7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000万元,总负债0万元,净资产50,000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9.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7月8日成立,公司主营包括煤炭、不燃气体、易燃气体、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等的批发;产品技术服务,产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97,559万元,总负债966,541万元,净资产231,018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30,927万元,净利润104,983万元。

20. 被担保人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为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成立,公司主营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27万元,总负债19,122万元,净资产5,005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493万元,净利润5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其担保能够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且是公司产业链重要组成部分,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通过委派管理人员,可以及时掌握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如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刘勋章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王清春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刘勋章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王清春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2,292,015,036.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6,723,962,329.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632,668,245.52元)总额3,924,683,282.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1%。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5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24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荣锋先生、刘勋章先生、王清春先生、郭兴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5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到期继续注册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申请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带息负债的4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计划于2025年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120亿元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以优化财务成本结构,并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6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聘任袁帅先生、白海涛先生、聂存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提名王浩先生、齐贵山先生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荣锋先生、刘勋章先生不再担任万华化学董事。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19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二十二)、(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更换的董事候选人简历、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浩,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简历:1999年7月至2025年3月,历任莱山区初家镇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委办公室调研室秘书、党政办秘书,挂职烟台高新区盛泉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莱山区解甲庄镇党委副书记,共青团莱山区委书记,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招远市常委、副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烟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等职。2025年4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齐贵山,男,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简历:200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任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文字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助理;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等职。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同时兼任党群工作部部长、产业园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袁帅,男,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化工专业博士。 2012年4月加入万华,2012年4月至2019年3月任万华化学中央研究院研发工程师; 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任万华化学中央研究院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助理;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任万华化学聚醚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万华容威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总经理。

白海涛,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2001年7月加入万华,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任万华化学生产部技术员;2005年2月至2013年2月历任万华宁波装置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宁波东港电化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8年9月历任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兼生产部经理;2018年10月至2022年4月历任万华化学烟台生产基地副总经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环保科技公司董事长、石化公司总经理、烟台聚氨酯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至2025年2月任万华化学总裁助理、烟台生产基地总经理、基地党委副书记、营养科技公司董事长、烯烃公司董事长、环保科技公司董事长、烟台聚氨酯分公司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万华化学总裁助理、烟台生产基地总经理、基地党委副书记、营养科技公司董事长、烯烃公司董事长、环保科技公司董事长。

聂存良,男,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2003年9月加入万华,2003年9月至2013年2任宁波万华工程管理部工程经理;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万华化学采购部总经理兼宁波采购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任万华宁波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万华福建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万华福建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万融新材料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丛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 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同意票3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 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15,977,366.5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2,015,036.9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6,723,962,329.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632,668,245.52元)总额3,924,683,282.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1%。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鲁克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全球布局的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财务审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审计服务机构选用和聘任的相关政策要求,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1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4,275.67万元。

单位:万元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特征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32.1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3.76万元。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库龄、产品销售价格及相关成本费用等因素,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81.61万元。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各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综合考虑行业状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部分设备用途发生变更,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主要系部分投资项目由于产品行业经营环境发展变化,市场前景不佳,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经公司综合评估,计划取消部分投资项目,对相关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全年公司计提各项长期资产减值准备40,618.20万元。

二、本期资产报废的情况

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改造、报废以及取消投资项目,产生损失合计88,950.95万元,其中:

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0,243.74万元,主要系对装置扩能改造及老旧设备报废。

2. 在建工程报废及取消损失28,707.21万元,主要系投资项目取消,已发生的在建工程支出3,013.84万元,预估需补偿给供应商的款项25,693.3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4,275.67万元,资产报废损失合计88,950.95万元,上述事项合计减少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183,226.62万元。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报废资产。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报废资产。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2日

(下转180版)

(上接1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