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版)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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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彬科技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131,000.01万元,净利润为3,051.00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贷款银行或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或业务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及接受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担保及接受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持有一彬丰田合成(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6%股份,对于该非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公司负责,且申请授信和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故少数股东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保荐人意见:经核查,本次一彬科技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一彬科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3.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根据流动性确认预计负债,按相关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按照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其中,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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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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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已于2024年4月15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王建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姜泽先生;独立董事金浪先生;保荐代表人梁力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wtzj/001278 或使用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一彬科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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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公司就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一彬科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平台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完成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中审众环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汽车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卞圆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一彬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柴颖倩,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一彬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一彬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马世新和项目合伙人卞圆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柴颖倩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卞圆媛、签字注册会计师柴颖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世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组成部分规模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完成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中审众环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度、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507.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113.16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余额5,000.00万元,暂时补流金额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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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截止日余额”不包含理财余额5,000.00万元,暂时补流金额10,000.00万元。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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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0,838,189.50元(不包含理财余额5,000.00万元,暂时补流金额10,000.00万元)。2024年度募投项目支出33,127,273.28元,利息收入3,979,430.27元,理财利息收入735,863.0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834.22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3,420.17元。2024年度支付费用239,158.62元,利息收入1,439.30元。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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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理财到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于2024年02月26日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理财到期赎回,2024年5月28日购买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理财到期赎回,2024年8月29日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理财到期赎回,2024年12月6日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并且该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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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销资产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对公司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实际核销应收账款合计3,114,113.8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26,300,620.44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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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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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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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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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二)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考虑到自身产品种类规格较多,下游整车市场行情存在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基于存货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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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55,561,575.16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26,300,620.44元,应收账款核销资产3,114,113.83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6,146,840.89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41,520,099.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09,964.49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09,964.49元,提取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6,482,951.07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2,831,721.67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58,757.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35,875.80元后,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492,414.4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3,492,414.48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733,40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为12,373,3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2,373,340元(预计),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56%。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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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规划并参照同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拟订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20万元 /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监事会成员薪酬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与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3、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无需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激励收入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确定。
五、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津贴按四次平均在每季度末发放,分别于2025年3月、6月、9月、12月支付;
2、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六、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
3、年薪可以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733,40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为12,373,3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为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9.20亿元的担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80亿元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