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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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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1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十点在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2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许继宗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2.关于新设子公司实施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新设子公司实施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1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在兰州城关区红星巷12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虎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19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下属天宝公司产能储备项目及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国家能源局申报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井工矿纳入国家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并将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宝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位于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红沙梁,注册资本为149,235.912万元,主要负责下属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项目建设和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1.红沙梁露天矿

红沙梁露天矿项目是甘肃吐鲁矿区规划建设项目,2023年7月经国家能源局批复,设计生产能力由200万吨/年调整至300万吨/年,井田资源量丰富、煤层赋存深度适中、倾角平缓、主采煤层赋存较稳定、地质构造简单,煤质良好,具备建设大型矿井资源条件和市场条件。根据甘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21年12月1日出具的《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分割)报告》,红沙梁露天矿划定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9,323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5,702万吨,控制资源量2,090万吨,推断资源量1,531万吨。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总投资额188,106.1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5,000万元。目前红沙梁露天矿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

2.红沙梁矿井

红沙梁矿井项目与露天矿项目所处位置相同,根据红沙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309,346.9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5,000万元,2023年7月经国家能源局批复,设计生产能力由240万吨/年调整至300万吨/年,同时配有选煤厂。根据甘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21年11月29日出具的《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井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分割)报告》,红沙梁矿井项目划定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24,391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5,667万吨,控制资源量6,741万吨,推断资源量11,983万吨。红沙梁矿井项目配套的选煤厂,产能为600万吨/年,同时服务于红沙梁露天矿及矿井,能够满足两个煤矿项目的生产需求。目前,红沙梁矿井正在建设中。

二、确认产能储备煤矿项目情况

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产能储备煤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4〕65号)等文件,规定“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并明确“给予产能置换政策优惠,对产能储备煤矿,新建煤矿按设计产能20%、25%、30%建设储备产能的,其新增产能(含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的60%、80%、100%免予实施产能置换。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天宝公司所属的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均为国家核准的在建煤矿,建设规模均为300万吨/年。从规划到核准阶段,两对矿井均严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产能储备煤矿的要求,具备作为产能储备煤矿的优选条件,能够在应急状态下安全、高效地释放储备产能。经天宝公司积极对接和申报,国家能源局近日审核通过,将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列入首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根据核定结果,为了确保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充分发挥产能储备的作用,建立了“平急转换”机制,两对矿井的常规产能均为210万吨/年,储备产能均为90万吨/年,当供需形势由总体平衡转向紧张时,响应国家统一调度,通过加快工作面推进度,可以迅速对储备产能进行应急释放。此外,红沙梁露天矿已审核确认的产能置换指标中,200万吨/年指标可另行使用;红沙梁矿井已审核确认的产能置换指标中,240万吨/年指标可另行使用。

三、转让产能置换指标情况

根据国家产能储备支持政策,在产能储备期间,新建煤矿项目可按照储备规模占比相应减免产能置换指标,已审核确认的产能指标可进行出让。根据国家能源局审核通知,天宝公司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的200万吨/年、240万吨/年可转让交易,

按照目前产能指标交易市场价格100元/吨计算,扣除前期已缴纳产能指标资金费用1.45亿元,本次转让产能置换指标将给公司带来资金流入约2.95亿元(含税)(最终以实际转让产能置换指标收益为准)。

四、本次申报国家产能储备煤矿并转让产能置换指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宝公司所属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确认纳入国家首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并转让产能置换指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效益:

1.有利于规避煤炭市场下行风险。作为国家产能储备煤矿,天宝公司可在市场低迷时减少产能释放,而在市场供应紧张时,可迅速释放产能,满足市场需求,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有利于优化生产布局。国家产能储备煤矿项目优先选择资源条件优越、开采条件良好的在建或新建矿井。天宝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指令灵活调整产能,实现更高效的生产组织,延长煤矿服务年限,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有利于降低矿井建设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产能储备支持政策,在产能储备期间,天宝公司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同时,新建煤矿项目可按照储备规模占比相应减免产能置换指标,已审核确认的产能指标可进行出让。天宝公司可免于缴纳160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费用,并可出让440万吨/年产能指标,从而显著降低矿井建设成本,同时获得产能指标出让收益,提升了矿井经济效益,增强天宝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红沙梁露天矿和红沙梁矿井纳入国家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并转让产能置换指标,符合募投项目实际现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组织办理产能置换指标转让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21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金河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3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二氧化碳突出事故,事故造成2人遇难,3人受伤,受伤人员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紧急救援,并责令金河煤矿停止作业进行整顿,按相关规定与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事故报告。

金河煤矿系非独立法人生产矿井,属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核定产能120万吨/年,占公司核定煤炭生产能力(含联合试运转矿井)的5.96%,2024年该矿实现营业收入8.7亿元,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未经审计)。

公司对本次事故罹难职工表示沉痛哀悼,对职工家属表示诚挚慰问。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善后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其他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事故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责任措施,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充分关注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按信息披露标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2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子公司实施兰州新区

2×1000MW火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子公司实施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新设子公司概述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投资建设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项目规划新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一机一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750kV配电装置、输煤铁路专用线、灰场、分布式屋顶光伏等,设计年发电量90亿度,年耗煤量446万吨,项目静态投资796,141万元,动态投资828,41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招商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解决。

2.公司前期组建了项目专班负责项目承接等前期工作,近日,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将项目建设主体核准变更为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需要,拟新设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省属企业投资新设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新设子公司事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专项报甘肃省国资委审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提请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为项目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确认投资额度、比例等事项,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二、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甘能化(兰州新区)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亿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出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出资

5.资金来源:本公司出资的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渠道合法筹集的资金构成。

6.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西岔镇段家川村淮河大道东段1688号

7.股权结构:本次新设子公司暂由公司先行出资设立。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计划和财务结构调整需要,结合市场战略投资者出资需要,后续公司将以该子公司为主体开展招商引资,并预留49%以内股权吸引潜在投资者共同投资,即本公司对该子公司持股比例在51%至100%之间,如在法定认缴期限内最终未能引入战略或财务投资者实现共同投资,公司将以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上限补足出资。公司将在明确合作方和子公司股权结构后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发电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新设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新设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实现股权多元化后设立股东会,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新设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人组成,对股东负责,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立经理层,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

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程技术部、燃料管理部、计划管理部、物料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审计法务部等12个部室。

四、新设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公司本次新设子公司并以其作为主体实施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有利于压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责任,防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外溢,强化项目独立核算。同时可以减少前期手续办理环节,也避免了由项目部转设子公司涉及的交易和流转成本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公司电力产业链,优化煤电产业布局,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兰州新区火电项目建设需要提出的,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批准,鉴于股权结构中预设了其他合作方共同出资股权,存在最终未能实现引进合作方共同出资的风险;在合作方未确定或出资未到位前,存在子公司工商登记与公司预定目标不符的风险。新设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加强子公司对市场变化及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将风险最大限度降低。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能够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