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5-01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海越能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2023年度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无确定的消除证据,中审众环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十三号一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根据以上规则,公司已于年报披露前20个交易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结合最新进展,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审众环于2024年4月18日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涉非标事项当前消除进展情况如下:
1、碳酸锂业务
受限市场供应及渠道资源有限,2022至2023年,在电解质采购中,除通过从上游铝厂直接购买、拍卖方式获取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商采购电解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进一步对电解质贸易商交易形成的差额利润及性质展开进一步核查。另经自查,公司电解质贸易商上海运畅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运畅华”)存在1,885吨电解质未到货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运畅华1,979.5万元的退款,完成了合同义务的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对碳酸锂事项存货的现场监盘工作,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电解质、碳酸锂总体品质在合同约定的合理范围;经测绘,电解质盘点数量为6.28万吨,账面库存6.13万吨,偏差率2.2%。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对上述交易形成的差额利润金额及性质尚待核实。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会计师将出具非标意见。
此外,关于未到货的1,885吨存货,会计师核实上市公司已收回交易对手方应退回款项。上述存货管理问题,可能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油品贸易业务
经公司自查,2023年和2024年公司与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邦业”)及关联企业、东营凌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油品贸易业务时,公司与油品贸易商之间通过业务资金安排,为控股股东偿还前期资金占用款2亿元。控股股东于2024年9月偿还资金占用款2亿元给油品贸易商,油品贸易商通过供应货物与退还预付款的形式退还公司,解决历史资金占用2亿元。
2024年1月公司销售了2023年末1.87亿元油品存货,形成的对上海邦业及关联企业的应收款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59亿,已计提减值准备0.78亿,账面净值0.78亿。目前已收回2,000万元货币资金,剩余应收款项金额为1.39亿元。经会计师核查,上市公司已收到2,000万元货款。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尚待核查上述业务是否涉及新的资金占用。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会计师将出具非标意见。
3、煤炭贸易业务
前期,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形成 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1.42亿元,已计提跌价0.30亿元,账面价值1.1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可执行债权转回公司,该债权对应江苏淮安133套房产,经评估,截至2024年末,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1.53亿元。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尚待核查上述业务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或担保。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会计师将出具非标意见。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海越能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前述事项尚无确定的消除证据,中审众环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二、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已与中审众环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年报工作沟通会,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不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