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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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持股计划预留45.003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6.31%。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员工张明先生代为持有,张明先生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760,03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其中预留份额45.003万股由张明先生先行垫付。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建立、完善员工利益共享机制的工作规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主要如下:
(一)预留授予对象
持股计划预留授予对象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持股计划》。
(二)预留份额数量和授予价格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次《持股计划》预留授予的数量由45.003万股相应调整为63.0042万股。
预留份额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5.25元/股加年化4%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授予价格确定方式与公司《持股计划》一致。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
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四)预留份额分配及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由不超过11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63.0042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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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预留份额分配后的业绩考核
《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这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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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智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恒为智能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号楼603C室
法定代表人:沈振宇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地产经纪,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恒为智能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恒为智能总资产7,706.69万元,净资产-792.43万元,营业收入41,135.17万元,净利润-5,343.14万元。
二、增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恒为智能增资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恒为智能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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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出于恒为智能经营发展需要、完善智能业务布局和提升公司形象的目的。增资后有利于子公司积极开拓客户,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恒为智能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恒益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智慧”)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恒益智慧进行减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恒益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55号5层
法定代表人:王翔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恒益智慧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恒益智慧总资产384.36万元,净资产363.29万元,营业收入63.27万元,净利润-2.96万元。
二、减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恒益智慧减资5,700万元,减资完成后,恒益智慧注册资本将减少至3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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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减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资的风险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德勇先生提交的辞任申请。因个人原因,胡德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胡德勇先生将在公司担任战略顾问职务。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胡德勇先生将继续履职。胡德勇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努力,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德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诗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胡德勇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辞任董事后亦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沈振宇先生提名,拟补选张诗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诗超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张诗超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诗超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3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并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持股计划》的预留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持股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授予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持股计划》所规定的作为预留授予的条件,预留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所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6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众华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斯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宙,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复核合伙人: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斯奇、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宙、复核合伙人孙立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2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7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基本维持不变。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其中董事王翔先生、胡德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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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64837148C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珠城路158号903A室
法定代表人:易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普通机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上海圣铭于2010年11月成立,上海圣铭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25%,易莹持股75%。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圣铭25%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圣铭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上海圣铭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二)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4MA1WYC3J0J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2幢北楼1732-1734室
法定代表人:海永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7391万元整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南京云玑于2018年7月成立,南京云玑目前股权结构为南京市炘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9087%、嘉兴鸥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4769%,本公司持股22.8778%,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7366%,上海浩丰晟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000%。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南京云玑22.8778%股份,公司董事王翔先生担任南京云玑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南京云玑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南京云玑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L2C0J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1号8层
法定代表人:游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北京勤慕于2018年3月成立,北京勤慕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42%,游泳持股30%,天津领创普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勤慕42%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诗超先生担任北京勤慕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北京勤慕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北京勤慕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四)上海灵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05981219147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48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金航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加工生产;汽车旧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上海灵亨于2012年6月成立,上海灵亨目前股权结构为金航程持股34.7071%,上海灵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2079%,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为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未来”)持股10.0000%。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未来直接持有上海灵亨10%股份,公司委派担任董事一名,因联营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灵亨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五)湖南海诚宇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13294422263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461号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1-2#楼、2#楼301室、302室、303室、305室、306室
法定代表人:赵治国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计算机硬件的开发;网络技术、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的销售;机电设备、显示器件、计算机整机、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通信设备的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及信息资料的处理和保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海诚宇信于2015年3月成立,海诚宇信目前股权结构为武汉浩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00%,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未来持股24.00%,赵治国持股22.00%,张健持股5.00%。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未来直接持有海诚宇信24.00%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海诚宇信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海诚宇信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六)上海织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MACWMA46X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旭路1058号24幢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胡德勇
注册资本:9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上海织光于2023年8月成立,上海织光目前股权结构为新余易泓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未来持股30%,上海熠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未来持有上海织光30%股份,公司董事胡德勇先生担任上海织光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织光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上海圣铭采购元器件。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北京勤慕销售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组件,北京勤慕在金融、能源等细分行业市场提供流量可视化产品、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与增值服务。公司依托市场优势地位和渠道,开拓能源行业市场网络可视化业务过程中,预计向北京勤慕采购相关解决方案、应用软件、定制化服务。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南京云玑销售云桌面硬件平台、基于国产芯片的计算平台及其配套产品。公司预计向南京云玑采购云桌面系统和智算虚拟化及可视化技术开发服务。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上海灵亨销售嵌入式网络与计算模块、国产自主服务器等智能系统平台产品。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海诚宇信销售网络可视化和国产信创硬件产品。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上海织光提供技术许可使用。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预计担保概述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以上额度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同时,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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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云驰”)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20号2层A区
法定代表人:胡德勇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67.44万元,净资产11,558.88万元,营业收入10,599.56万元,净利润6,703.31万元。
2、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电子”)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路231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871.53万元,净资产20,349.97万元,营业收入17,525.26万元,净利润-430.6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是满足公司及被担保方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预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如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阐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解释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评估测试,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108,246.9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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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4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931,349.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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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经测试,2024年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176,897.89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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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计82,108,246.9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849,070.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9,525,849.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00%法定公积金9,952,584.92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429,974.56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20,209,2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4,184.8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404,184.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808,369.72元,累计分红比例为47.71%。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下表所示,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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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金额(含税)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6,404,184.86元(含税)。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且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