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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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4月2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H股金融(扩位简称:港股通金融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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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4月2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H股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港股消费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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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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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为香港节假日。
②根据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2025年4月22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③场内简称:恒生医药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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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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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4月2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恒生红利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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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自由现金流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自由现金流ETF(15920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在中国香港证券市场2025年节假日等日期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2,D类基金份额代码:023764)将在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及港交所半日市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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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休市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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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在中国香港证券市场2025年节假日等日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97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971)将在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及港交所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休市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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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在中国香港证券市场2025年节假日等日期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恒生中国企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3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37,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及港交所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休市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暂停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5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506)将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已公布非港股通交易日及港股通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2025年非港股通
交易日等日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83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833)将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已公布非港股通交易日及港股通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5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558)将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已公布非港股通交易日及港股通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暂停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的安排,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21074、C类基金份额代码:021075)将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已公布非港股通交易日及港股通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在中国香港证券市场2025年节假日等日期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21,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22,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2025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及港交所半日市提示如下:
■
注:1、上述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港交所半日市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为因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休市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夏先锋科技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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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先锋科技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1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2)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7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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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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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次开放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一层107-108A(100089)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3)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4)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兆泰国际AB座2层(100020)
电话:010- 64185185
传真:010- 64185180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0820661
传真:021-50820867
(6)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7)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8)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2701室-01(310020)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0
(9)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901房自编A单元(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0)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2
(11)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6.2代销机构
■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后续代销机构增减或信息变更将在本公司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6.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先锋科技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先锋科技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