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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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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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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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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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0月11日和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2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125,394.48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的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24%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前,公司持有中孚铝业76%的股权。2025年2月,中孚铝业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后,公司持有中孚铝业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豫联集团支付完毕股权收购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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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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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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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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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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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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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文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斌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