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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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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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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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974,440.82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016,396.27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16,396.27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山东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思敏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柴瑞芳女士、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1,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吉林得利斯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担保并与吉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000万元。
近日,前述借款偿还完毕后,吉林得利斯与吉林银行重新签署了《借款合同》,向吉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继续为吉林得利斯获得的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并与吉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在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额外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664295665X
成立日期:2007月10月2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11.69万元
注册地址:蛟河市河北街世纪路1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得利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41%股权,刘进华持有其2.07%股权,徐金波持有其0.52%股权。
经查询,吉林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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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办案费用等)、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责任:借款人违反主合同约定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贷款人有权依法及依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日起3年。若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期清偿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同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71,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60%;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13,15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5日下午14: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4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482.68万元;营业利润-3,430.13万元;利润总额-3,469.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7.2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0,24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040.38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为保障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353,752.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包含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一2025年)》等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00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郑思敏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现拟统筹安排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为其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其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投融资等行为,相关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其中吉林得利斯、百夫沃德(公司持有其51%股份,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必要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5]0011003392号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3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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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提案5.00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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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5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5日下午15: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4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中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风险作用;
(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482.68万元;营业利润-3,430.13万元;利润总额-3,469.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7.2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0,24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040.38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716.17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9,567.29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69.7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064.26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2,312.00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310.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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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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