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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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宏工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66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5年4月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23倍。

本次发行价格26.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0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0.06倍,低于剔除异常值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24.69倍(截至2025年4月1日,T-4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截至2025年4月1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4月1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时剔除极端值瀚川智能。

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桥常路(大洲段)429 号 B 栋

联系人:何小明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5185、0755-23835294

(三)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66336596、020-66336597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