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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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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9、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2,1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11月1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5,025,500股变更为574,847,700股。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718,900股。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718,900股变更为574,690,900股。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

14、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6,7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30,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0,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335,860股变更为574,205,660股。

15、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

16、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42,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031,360股变更为573,888,879股。

17、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18,29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7,7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27,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3,888,939股变更为573,761,189股。

18、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3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37,5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16,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54,3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3,761,399股变更为573,707,109股。

19、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5,4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95,4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3,707,440股变更为573,512,030股。

20、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2021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2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4,335,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4,335,860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6.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7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3,888,8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3,888,879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51元/股调整为5.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11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3,512,0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0,268,135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元/股调整为4.0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对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4.01+1.5+1+1+2÷(1+0.4)=8.94元/股。

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600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33,6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04,389.49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本次变动数中未包括2025年4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可转债的转股数。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3,515,334股变更为573,481,734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3,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3,515,334股变更为573,481,73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3,515,334元减少至573,481,73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4月16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2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起45天内 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楠

4、联系电话:0512-68415208

5、邮箱:lexy@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 月16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73,113.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1,826,886.8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SHAA1B0003)。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926.55万元(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8,811.59万元)。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度,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1.97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5,736.5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5,736.54万元(含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192.37万元),差额20,000万元。差异原因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 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全资子公司苏州莱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新能源”)、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莱克新能源、绿能科技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莱克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9,028.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8,811.5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17.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2SHAA1F0001)。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3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总获批金额的67%,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金尚未到归还时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合计2,077.25万元,同时使用等额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合计2,077.25万元。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帕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年产8,000万件新能源汽车、5G通信设备和工业自动化产业配套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并增加“泰国春武里府伟华东海岸工业区一区”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克电气(泰国)有限公司以及莱克电气越南有限公司均为募投项目“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和“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泰国春武里府伟华东海岸工业区二区”以及“越南同奈省隆城区隆城镇隆城高科技工业园区6号路”作为此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12月。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XYZH/2025SHAA1B005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莱克电气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莱克电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莱克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莱克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5,4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95,4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2、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股数为3,695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573,707,079股变更为573,481,734股,注册资本由573,707,079元变更为573,481,734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至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exy@kingcle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9日下午 15:00-16:00举行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倪祖根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殿青先生

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张鹏先生和戚振东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便于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至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exy@kingcle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邮箱:lexy@kingcle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职暨增补董事、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平平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平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平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4,04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平平先生离职后,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平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平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平平先生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张玉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核,张玉清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公司副总经理张玉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戚振东先生

委员:戚振东先生(独立董事)、张鹏先生(独立董事)、倪祖根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鹏先生

委员:张鹏先生(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倪翰韬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清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02年,先后任海尔集团冰箱事业部设备处处长,集团项目办主任,能源动力公司经理,总装三厂、二厂厂长,冰箱销售公司总经理,冰箱事业部部长;2003年至2005年,先后任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冰箱制造部部长,冰洗制造部总括;2005年至2006年,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清洗机事业部部长;2006年至2017年,先后任海信集团海信(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信(南京)冰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海信(扬州)冰箱公司总经理,海信惠而浦(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信集团研发中心副主任,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方案旨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聚焦新质生产力

莱克电气是一家以高速电机为核心技术,以家居清洁、空气净化、水净化、厨房电器等绿色智能小家电,园艺工具,以及高速电机、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为主营业务的研发制造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让世界更干净”为使命,以成为全球“清洁之王”为愿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秉承“持续为目标客户创造价值”和“与众不同、领先一步”的创新理念,通过研发和掌握电机核心技术,以及产品的品类创新、技术创新,持续不断地为全球客户提供技术领先的高价值、高质量产品,成就了公司在清洁电器行业的领导地位。同时,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始终坚持不断变革创新,与时俱进,深刻洞察市场潜在需求和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变化,不断开拓新业务,致力于业务和经营的不断转型。从专业化到多元化,从贴牌到创立自主品牌,从消费品业务进军到汽车零部件业务,历经三次重大转型升级,并创新性的提出了“12345”战略。新战略的实施,为莱克电气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开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业务边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和一业为主,多元化生态化发展的新格局。

公司非常重视产品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发展,注重研发的持续投入,聚焦新质生产力,公司拥有设计研发工程师上千人,具有国际领先的工业设计水平、高速数码电机高效静音技术研发能力、产品智能化控制技术软硬件研发能力、产品独特性和领先性的创新能力,每年推出新品超过100款,公司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4年,公司申请专利362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00项;当年授权专利326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91项。截止2024年年末,公司已获得授权有效专利2241项,其中发明专利485项。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继续深耕三大业务生态化协同发展,持续聚焦新质生产力,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实现新的增长。

二、持续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股东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自公司 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0年稳步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累计分红11次,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高达41.53亿元(含税)。公司最近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4.34亿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27.39%。

2024年,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实施了2024年中期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派发金额达8.60亿元,有效增强了公司股东的获得感。

在市场行情低迷的时期,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积极进行增持,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约500万股,增持金额约2.27亿元,这一举措有力地传递出其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平平先生,分别于2018年6月和2023年4月两次进行增持,共计增持公司股份约15.10万股(转增后是16.404万股),增持金额约406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两位股东均未进行任何减持操作,充分体现了公司核心管理层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积极预期。

2025年,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合理的现金分红,持续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增强股东的获得感,共同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增进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了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合法合规传递公司价值,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搭建渠道多样、系统持续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构建并完善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专业高效、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时效性与适用性,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公司“关键少数”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并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向上述“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强化合规意识,提高董监高的履职能力,确保严守履职“红线”,切实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新区向阳路2号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邮箱:lexy@kingclean.com

邮编:21500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