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告(更新版)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告(更新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议案》,关联董事陈良琴、吕军、李小辉、周一君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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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 2024 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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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成立时间:1998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107,065,497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主要股东:何承命持有43.77%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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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瞬能技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D0EF593W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6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坚磨大道699号10#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胡世勇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蕴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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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28.8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瞬能技术2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为瞬能技术副董事长,瞬能技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收取纺织品加工费以及物业服务费等;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家纺用品等。
公司与瞬能技术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电芯及辅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与关联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和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范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