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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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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

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6,829,879.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55,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自2022年9月上市尚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因此表格数据仅填列2023年度和2024年度数据。根据近两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测算,不存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135,712.7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455,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大豆蛋白是一种天然类全价蛋白,广泛应用于肉制品、休闲豆制品、乳制品、营养制品、火锅料、烘焙制品、宠物食品、特医膳食和医药等多个领域。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红利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食品工业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零售商和冷链物流建设的加强,消费者饮食结构正向健康性、安全性、便利性逐渐改变,大豆蛋白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提高使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更加多元细分,进而带动大豆蛋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公司为全国最早的大豆蛋白生产企业之一,专注于大豆蛋白及相关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以大豆蛋白产品为基础,在持续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的同时,实现了大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大豆蛋白的清洁化生产,已形成从大豆收储、低温食用豆粕加工和大豆油提炼到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研发、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

2024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88亿元,同比减少1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减少0.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减少3.8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32亿元,同比增长11.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75亿元,同比增长4.49%;资产负债率为24.91%。

(四)公司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及资金需求

2024年12月,公司参与了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拍卖的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的公开挂牌竞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成交价款人民币23,930.41万元顺利竞得该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实施占用了公司大量货币资金。另外,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于2024年下半年度完工投产,为保证产能释放及市场拓展,需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的业务需求及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需要公司持续的资本投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基于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未分配利润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升级改造及新建产品线的正常生产,以及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持续资金投入等。公司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回避;议案9: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供文件及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5、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或者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登记邮件或函件送达时间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为有效,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6、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7、登记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嘉华股份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代理人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定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和章程规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季度12,500元人民币(税前)的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监事工作内容及任职情况,提议在第六届监事任职期间,由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在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