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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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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2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14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孙公司合伙份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17,663.8万元收购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持有的 69.9650%合伙份额。收购后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500%股权。收购前后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孙公司合伙份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2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孙公司合伙份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17,663.8万元收购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持有的 69.9650%合伙份额。收购后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500%股权。收购前后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孙公司合伙份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 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及收购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及收购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设立合伙企业情况

2025年4月8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武矿业”)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全资子公司郴州领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领好”)、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领矿业”)。

1.注册资本:22,011万元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216室(天津自贸区天保嘉成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 597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EG63P826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选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2.除公司控股孙公司领武矿业及全资子公司郴州领好外,其他合伙人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051294N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曾琦

成立日期:2000 年 2月 23 日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97263405T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L30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良军

股权结构:

成立日期:2007 年 1月 16 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码为P100124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亦无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经营期限及实缴出资情况

长领矿业的经营期限为 20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合伙期限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各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缴付出资。

6.合伙人会议

长领矿业合伙人会议共设置3票,长城资产1票,领武矿业1票,郴州领好1票。合伙人会议对如下事项进行表决须 3 票同意方可通过:

(1)批准合伙企业入伙、退伙、转让或变更合伙份额、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份额设定权利负担;

(2)批准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及其变更;

(3)决定在合伙企业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或债权或其他资产或权益(如有)

上设定权利负担;

(4)合伙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对外进行融资、清算、分立等重大事项;

(5)合伙企业对所持被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对外转让或抵

质押被投资企业名下财产;

(6)决定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者应诉、进行仲裁或者其他争议解决程序,

与争议对方协商、和解及达成其他解决方式。

(7)涉及被投资企业主动放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被投资企业进

行直接债务豁免、减免后进行债务重组、接受赠予、接受清偿、第三人债务加入或补充提供担保等,或其他涉及被投资企业主动放弃权利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合伙人会议对其它事项进行表决 2 票同意方可通过。

领武矿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郴州领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长领矿业的合伙人会议席位占有2个席位,经审计师认定,由于合伙企业最高权力机关是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会议,公司控股的领武矿业、郴州领好占据2/3投票权,能够实现对长领矿业的有效控制,故认定长领矿业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回购合伙人份额情况

2025 年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孙公司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领武矿业以自有资金合计17,663.8万元(其中长领矿业实缴出资本金15,400万,三年内分期回购收益2263.8万)收购控股孙公司长领矿业合伙人长城资产持有的 69.9650%合伙份额。收购后领武矿业持有长领矿业 99.9500%合伙份额。收购前后长领矿业均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收购以长城资产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算,在三年内分期执行。

1.回购前后合伙人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2.定价依据

合伙人长城资产是一家国资公司,是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之一,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应对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脱困而设立,专营不良资产业务,目前控股股东是中央汇金。长城投资按照年化7%回报率计算退出时收益,是双方根据项目及市场水平共同协商结果,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设立合伙企业协议及收购合伙人份额协议主要内容

(1)设立合伙企业协议

甲方 :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实缴规模暂定为人民币贰亿

贰仟万元整(小写:2.2 亿元),其中:长城湖南省分公司现金出资 15400 万元;郴州领武现金出资 6600 万元;长城基金认缴 1 万元;郴州领好认缴 10 万元。各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一次性缴付出资。

2.由合伙人会议负责决定合伙企业投资事项审议,包括投资项目的投资审批、退出审批、合伙企业投资方向确定和调整等事项,但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投资事项无需经合伙人会议审议的除外。合伙人会议负责做出决策决议并予以存档,供有限合伙人查询。

3.合伙人会议共设置3票,长城资产1票,领武矿业1票,郴州领好1票。

(2)收购合伙人份额协议

甲方(出让方) :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乙方持有的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实缴出资 15,400 万元优先级份额回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双方确认,乙方对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为15,400万元,乙方出资第一年届满(以实缴出资之日起算)前退出优先级份额不低于实缴出资的30%,即4620万元,出资第二年届满前退出优先级份额不低于实缴出资的30%,即4620万元,剩余优先级份额于第三年届满前退出。

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期向乙方支付优先级份额金额及收益情形下,乙方优先级份额收益不低于 7%/年,第一年按年收取收益(如提前退出,则根据实际天数计算收益);自第二年开始,按季支付收益。如出现乙方优先级份额未能按期退出或收益未能按期实现的违约事项,乙方剩余优先级份额对应的收益率依照违约次数逐次跳升,即:第一次发生违约后,自违约之日起乙方应收未收的全部剩余优先级份额按照 8%/年计付;若再次违约,则自再次违约之日起,乙方应收未收的全部剩余优先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因前次违约仍未能退出的部分及当前依约应当退出的部分)按照9%/年计付;如出现第三次违约则自违约之日起,乙方应收未收的全部剩余优先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一次和第二次违约仍未能退出的部分及当前依约应当退出的部分)按照10%/年计付。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的统一调配,增强内部协同,降低管理成本, 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无 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15 日

证券代码: 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订了《连带保证协议》,为公司子公司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领辉”)、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郴州领武”)与长城资产签署的《差额补足协议》、《回购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江西领辉、郴州领武与长城资产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回购协议》,由公司对江西领辉、郴州领武在上述协议项下应支付的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回购款项/差额补足款项及对应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根据主协议应承担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其中担保的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回购款项/差额补足款项为人民币154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 12月 06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青年大道10号乐活天地5栋218

4、法定代表人:陈燕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MAE5H1BL45

6、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湖南瑞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

10、郴州领武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 12月 06日设立,未有财务数据。

(二)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03月 2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

4、法定代表人:熊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熊晟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9、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6,678.9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2,338.03 万元,净资产为 14,340.95 万元,净利润为6,092.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0,223.4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617.2 万元,净资产为 15,606.24 万元,净利润为 1,265.3 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61.2%(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对江西领辉、郴州领武在《差额补足协议》、《回购协议》中应支付的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回购款项/差额补足款项及对应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根据主协议应承担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其中担保的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回购款项/差额补足款项为人民币154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4,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1%。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