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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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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其他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及修订以下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拟制定及修订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敬请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淮安新国纺织有限公司、百隆(越南)有限公司、百隆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83.06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公司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3.06亿元的保证担保,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具体明细如下:

注1:以上额度包括为淮安新国纺织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注1:以上额度包括为淮安新国纺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安排需要与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本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83.06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的86.41%,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 投资金额:未来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以上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年度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根据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未来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以上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应每年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风险控制,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类投资业务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6、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