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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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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1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5年4月15日,会议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向双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向双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向双林简历

向双林,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黔江区区委综合秘书科科长;重庆市黔江区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重庆园林绿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投更新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向双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1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52人,代表公司股份536,078,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3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299,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4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2,779,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4%。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2,929,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2,779,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4%。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彭陈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69,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24%;反对214,1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399%;弃权94,5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6%。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4624%;反对214,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3091%;弃权94,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3.2286%。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刚、彭陈成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