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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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5,878,3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419,344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王必成、郑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鄢志成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何梦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