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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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朱昱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渤海国际和BTAH拟申请破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质押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和议案2;

2、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旭、郭明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