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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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16日(含)起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限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调整为500万元(含)(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6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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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2024年12月13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60,876,767.92元,已向投资者分配0元,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 260,876,767.92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260,000,000.00元,分红比例为99.66%。本次分红符合合同约定。
2、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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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2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可包括合并净利润和超出合并净利润的其他返还。
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将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调整为可供分配金额涉及的调整项包括: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本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2024年12月13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60,876,767.92元,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260,876,767.92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1)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2)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或届时在公司官网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4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交e通”同业财富管理平台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和对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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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4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销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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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4月16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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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