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3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立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范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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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5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上述各方面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新材料”)、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工程”)及担保有效期内新设或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总额为3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索普工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同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及担保余额在预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额度,具体的融资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对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等事宜。
二、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融资需求,在议案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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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在上述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1MC3CY76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4日
法定代表人:黄永明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氯碱、氯化苯、脂肪醇、氯乙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期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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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2MABTANXK4R
成立时间:2022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赟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专用设备修理
近期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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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关系:索普新材料、索普工程同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均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相关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在申请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同时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方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披露对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同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闲置
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年度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四)委托理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拟定如下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导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索普”)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经营性往来,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守言、马克和、范明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亦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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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4月,公司向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江阴市永泓气体有限公司购买其各持有的50%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股权,实现对其全资收购,因此,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于2024年1-4月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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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产品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ADC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井下压裂配件、控油机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矿产品及制品、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煤炭、兰炭、焦炭、铁矿粉、化肥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怀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机械、汽车维修及钢结构制作;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和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及其他设施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装卸(包括铁路站、场和港区内提供的物资仓储和货物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经营、仓储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石油及制品、煤炭、塑料及制品、钢铁、有色金属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建筑材料和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石油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成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兴平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焦炭、煤炭、钢材及金属制品、木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龙吟坊商业街C1区1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加工和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环保仪器的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且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商务咨询、建筑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工程、展览展示、软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泉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散装化学品船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铁路、公路、水路普通货物联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理;道路普通货物的装卸和配载;煤炭的零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销售(限许可证核定的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针纺织原料、塑胶制品、塑胶原料、电线电缆、机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服装及化肥的销售;江上浮吊作业;港口拖轮服务;拖轮拖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中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A级锅炉制造、销售;高压容器及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销售;秸秆、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销售;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销售;锅炉辅机、锅炉配件、化工设备、机械、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余热回收技术、节约能源开发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镇江海纳川公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聪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国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求索路101号4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不得仓储);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尿素、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出版物印刷除外);理发服务;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卷烟的销售;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粮油、文具、日用化学品、鞋帽、家电的销售;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销售;建筑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家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地磅服务;场地的租赁;包装袋的封口;住宿服务;茶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翟国平
住所:镇江市镇澄路(化工开发区段)
企业类型: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
经营范围:成品油的零售(按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大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正国
注册资本:53,268.2322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持有公司75.07%的股权。
2、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范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凌晨女士于2025年3月前担任其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董事戴红波任其董事、总经理。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4、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
5、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参股公司,索普集团持有其35%股权。
6、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8、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建控制的公司。
9、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为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违约风险较低。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维保、运输、装卸、项目设计等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及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江阴市永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泓气体”)签署《关于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索普集团持有的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50%股权和永泓气体持有的天辰50%股权。上述天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天辰100%的份额。2024年4月24日,天辰完成投资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天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天辰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编制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期初余额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2、对合并利润表2023年度金额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金额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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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2006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人:吴婷婷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5 年5月22日下午 17:00 前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晓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下转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