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生产电线电缆产品为主,产品主要原材料(铜、铝)约占生产成本80%且单位价值较高,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以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公司有必要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在商品期货市场提前锁定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测算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具体交易品种范围为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铜、铝。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保证金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有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6、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7、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 、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降低风险。
6、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铝,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间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种类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证券投资的主要决策机构。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3)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交易相关资金进行管理。
(4)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对证券投资的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证券投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6)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拟与
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高新”)在房屋租赁、采购原材料等方面进行交易,2025年预计发生采购原材料、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67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效发挥协同效应,拟与太阳高新在房屋租赁、原材料采购等业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5,671.86万元,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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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ECKK8H77
成立日期:2025年3月13日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太阳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亚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高新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太阳高新诚实守信,运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定价模式,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关联采购的原材料为:低烟无卤电缆料、化学交联电缆料、PVC电缆料和硅烷交联电缆料,交易定价以招标价格为电缆料基价,在此基础上增加材料涨跌差价计算交易价格。厂房及设备出租价格按市场定价,参考相近地段房屋及同类设备的市场公允价,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太阳高新签署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厂房设备租赁合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同太阳高新的交易是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太阳高新生产基地设于南平市延平区,原材料从生产车间到使用车间有效缩短原材料运输距离,为公司节约材料运输费用,进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厂房及设备的租赁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且双方定价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后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云孝先生、孙立新先生、陈培堃先生、李文亮先生、邱学军先生、童锦治女士、陈亮先生、梁明煅先生、江平开先生、许永东先生和陈爱贞女士十一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梁明煅先生、江平开先生、许永东先生和陈爱贞女士四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梁明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云孝,男,1937年出生,印度尼西亚籍。2002年11月起至2019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云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云孝先生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亮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孙立新,男,1966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孙立新先生自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10月至今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一级协理。200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孙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曾任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培堃,男,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名誉会长,瑞尔特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克奥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陈培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文亮,男,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大学本科学历,双学士,毕业于美国西方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福州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现任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02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文亮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文亮先生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云孝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邱学军,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20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厦门闽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邱学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童锦治,女,1963年11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退休返聘),博士生导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火炬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等职务。2022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童锦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陈亮,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7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2年4月至今任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明煅,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教师;厦门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材料与成本核算科科长、财务处处长助理;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2024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明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江平开,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2002年8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02年曾获得上海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科技技术进步奖。
江平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许永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至今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2018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至今任第十三届福建省政协常委,2013年至2024年任第十一、十二、十三届福建省政协委员,2023年至今任第十三届福建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许永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爱贞,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产业经济学博士, 2013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爱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的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等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云孝先生、独立董事徐兆基先生、总裁林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江永涛先生、财务总监石利民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基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公司工会主席曾琳林女士主持。应到职工代表101人,实到职工代表9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无记名举手表决方式,选举范德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范德发先生将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本次选举一名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范德发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范德发先生简历
范德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分厂工艺员、裸线分厂工艺副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现为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13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范德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爱贞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江平开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明煅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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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