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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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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39 公司简称:四方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309,441,175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6,756,75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7143.35万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可参与分配账户股数发生其他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冷链装备和罐式集装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冷链装备业务产品包括以食品速冻设备为主的冷冻设备、换热器、绝热节能材料及冷库工程等,罐式集装箱业务产品包括标准罐式集装箱和非标准罐式集装箱。

1、冷链装备行业情况

冷链装备是随着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是以冷冻工艺学为基础、以制冷技术为手段的一系列高效且专业的设备和技术,广泛服务于食品、医药、化工等关键产业,确保产品的品质、延长其保质期限,并最大化地降低损耗。这一重要作用尤其体现在食品安全和医药储运等方面,冷链装备是确保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程安全的守护者。冷冻设备和绝热节能材料是冷链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冷冻设备是冷链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制造低温环境的各类终端设备。速冻设备是冷冻设备中技术含量较高、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类细分产品,采用低温急冻技术迅速将产品冻结,最大程度实现冻结可逆性并保持食物原有色泽口味和营养成分,被广泛应用于生鲜、熟食品速冻:预制菜、水产、米面、果蔬、肉类、调理食品、快餐食品、休闲食品、冰淇淋等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藏环节。为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冷却冷冻装置的需要,行业相继推出平板式速冻装置、隧道式速冻装置、螺旋式速冻装置、流态化速冻装置、液氮或液体二氧化碳喷淋式深冷速冻装置等多种速冻设备,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食品类各细分产业的速冻、速冷需求。由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多项国产冷冻设备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速冻设备、储藏冷库均需要配备制冷系统,其中由制冷压缩机、冷凝器和必备的辅助设备组成的制冷压缩冷凝机组的需求随着冷链的发展也大幅增长。制冷压缩冷凝机组未来发展趋势为:集约、标准、智能、可靠、节能环保。

绝热节能材料是指用于热工设备或者建筑围护,阻抗热流传递的材料或者材料复合体。在冷链领域,绝热节能材料主要用于速冻设备、冷藏车、冷库、冷藏柜、LNG运输船的保冷,减缓冷能的流失。绝热节能材料是我国推进双碳计划的关键材料,近些年发展迅速。冷库是冷链用绝热节能材料大量使用的场景之一。冷库主要由冷库围护系统、制冷系统、换热器等构成。冷库围护系统是冷库主体构件,其核心为绝热节能材料,绝热节能材料的质量将决定冷库建筑安全和保温节能效果。冷库围护系统用绝热节能材料主要产品为冷库保温板。冷链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冷库容量的扩张,进而带动冷库用绝热节能材料的需求。无论是产品生产端,还是产品运输中转站,或者是消费终端的储藏,均需要使用到冷库。根据中物联冷链委的数据,2024年全国冷库总量约为2.5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0.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96%。

为了规范预制菜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该通知首次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范围,将其界定为工业化预加工的预包装菜肴。围绕工业化预加工、储存、运输,以大型、大产能的螺旋速冻设备、流态化速冻装置、冷库保温板为代表的冷链装备市场占有率将会提升。

2024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2024年度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重点市)建设名单,名单涵盖55个重点县(重点市),将成为未来冷链物流重点建设培育目标,同时,也为冷库企业布局县域市场提供了参考指引。随着国内冷库技术的发展,“冷链出海”成为行业近年来热议话题,为企业拓展市场、探索新增长点打开新格局。《“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贸易企业等协同“出海”,围绕全球肉类、水果、水产品等优势产区,积极布局境外冷链物流设施,依托远洋海运、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国际货运航空等开展国际冷链物流运作。”此外,“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沿线国家机遇,RECP生效激发的东盟国家市场潜力等,为冷链出海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基础。生鲜电商、食品工业和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冷链物流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为冷库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自动化技术与信息技术等在冷库的应用,为行业提升效率质量带来积极助力。

在国家对冷链物流行业的大力扶持以及消费需求的刺激下,近年来,我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得到飞速增长。未来,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将会持续促进食品冷冻设备、储藏冷库及制冷压缩冷凝机组的发展。

食品新消费激发新需求。消费者,尤其是中产阶级和年轻一代消费者愿意为高品质、有机、无添加等健康食品支付更高的价格,对全程冷链提出更高要求。年轻人喜欢便捷化网上消费,银发经济注重健康和品质,中间群体更注重高效性和性价比消费渠道。商流新需求导致冷链迭代升级。餐饮类深耕二三线市场,抢占四五线城市要求冷链仓配下沉。人工智能、数字科技等新技术叠加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新要求将加速驱动冷链新需求。据中物联冷链委与链库平台联合发布的《2024年冷库市场分析报告》显示,全年冷库建设项目涵盖了预制菜/食品产业园、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园区等多种类型,其中预制菜(食品)产业园项目最多,共计221个,占比为38.2%。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冷冻设备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为人类的生活和发展带来更多的便利。

2、罐式集装箱行业情况

罐式集装箱是一种主要用于液态和气态产品的重要储运工具,可满足国内外涉及化工、液体食用品、医药、军工、新能源、清洁能源等多行业相关产品的物流储运需求。罐箱是全球液体化工品运输的最佳运输装备,采用罐箱运输使得海运、陆运、铁路运输等多式联运比传统液散运输方式更便捷、更安全、更环保、更经济。随着全球产业迭代升级,以及更加严格执行安全和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化工产品逐步从低端初级向高端高附加值转变,对罐箱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其离散化方式和智能化的水平提升使得液散物流更加符合现代供应链要求的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化学品生产地和消费市场,国家近几年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对运输安全和绿色环保的要求,鼓励化学品专业运装设备和配套设施建设,为扩大罐箱应用领域提供了发展空间。所以罐式集装箱行业长期发展前景向好。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多式联运标准化运载单元的研发推广应用;202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最新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

近年来,罐式集装箱行业发展迅速,这主要得益于全球大宗液体和液化气运输需求的增长,以及罐式集装箱作为一种安全、灵活、高效的运输方式的认可。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新能源和半导体等高速发展行业正在成为罐箱的增长驱动力。芯片、LED电子、光纤基材、锂电池、核级钠等新材料及新能源领域的危化品的需求拉动下,PTFE内衬罐、金属钠罐、氢氟酸罐、高纯氨气体罐等特箱产品在这些细分领域的需求增长较快。但是受到国际关系紧张、人民币汇率波动以及消费疲软等影响,2024年罐式集装箱制造量阶段性有所放缓。

根据国际罐箱组织ITCO的2025年全球罐式集装箱行业报告,2024年全球新造罐箱42,123台,2024年末保有量达88.2023万台,较2023年末增加3.96%,2014-2024年全球罐式集装箱保有量复合增长率超过7.5%。罐式集装箱作为最佳的液、气态货物的物流装备,随着全球多式联运的发展,及其集安全、经济、环保、智能于一体的优势,将在国际物流行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一)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冷链装备业务

公司冷链装备业务产品包括以食品速冻设备为主的冷冻设备、换热器设备、绝热节能材料及冷库工程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水产类、肉禽类、米面类、烘焙类、果蔬类、冰淇淋和各类调理食品以及预制食品的冷冻加工、储存及冷链物流等行业。

经过三十多年的深耕积累,公司从最初的船用平板冻结器发展至今,拥有专业从事速冻装备、制冷工程技术的研发队伍,专业涵盖制冷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制造与设计、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控制等多种领域。产品包括螺旋系列速冻装置、隧道系列速冻装备、平板系列速冻装置、制冷机组成套系统、醒发装置、螺旋冷却塔、连续式烤炉、往返式速冻装置、蒸烤机、油炸机、成套工程服务、冷库板、建筑板材、门板冷链装备业务以冷链食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为依托,围绕冷冻冷藏、储运装备、工业换热、节能板材等高端智能化装备技术领域,形成产业规模效应。

公司高效绝热节能产品由全资子公司四方节能进行研发、制造,其生产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PIR)产品通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三星认证证书;取得了PIR冷库板在外墙应用的FM认证(4881),填补国内行业空白,成为行业内首家采用戊烷体系的PIR冷库板产品FM认证企业。基于绝热节能材料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加强金属面聚氨酯夹芯板材、金属面岩棉夹芯板材、分节滑升门等产品在冷链物流、食品加工、工业建筑围护、商场超市、酒店航空配餐、生物制药、精细化工、精密电子等下游市场的开拓。

公司冷链业务部分应用如图所示:

2、罐式集装箱业务

公司罐式集装箱业务产品包括标准罐式集装箱和非标准罐式集装箱,非标准罐式集装箱主要包括ISO罐式集装箱、制冷机组/加热罐箱、氢氟酸罐箱、高纯液氨罐箱、内衬罐箱、超长超宽箱、T20/T22罐箱、气体罐箱、30-39KL罐箱、近海罐箱、中型散装容器IBC等罐箱品种,用于化工、能源、食品饮料等物流领域。

罐式集装箱和相关海运、铁路、公路运输图示如下(部分图片来源于国际罐式集装箱组织、公司):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模式进行采购,公司采购材料包括以不锈钢为主的基础原材料和阀门、碳钢等配套原材料。公司以《供方评价准则》《采购控制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由技术部下达采购任务,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并付诸实施,储运部和质量部负责交货、入库事宜并跟踪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合作过程中,重点关注原材料的质量,同时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周期、服务质量等因素,逐渐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据此拥有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公司速冻设备产品及罐式集装箱产品客户定制化需求较多,涉及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生产、采购、技术、质量等多个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常情况下,在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技术部根据客户需求完成产品设计、工艺制定,生产部门根据产品设计、工艺制定要求按照产品规格、供货期限编制月、周、日生产计划,同时采购部结合原材料、零配件消耗情况及现有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生产过程中,由技术部进行工艺技术监控,解决出现的各种技术难点和质量问题,由质量部负责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共同确保生产任务完成。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冷链装备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罐式集装箱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国际大型物流、租箱公司,客户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程度较高,因此,公司销售具有典型的终端营销、技术营销等特点,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由销售部通过主动营销策略,直接与客户接触,了解并有针对性的分析其潜在需求,通过技术方案制定、可行性论证、意向性洽谈、合同评审等一系列销售流程,达成合作目标并签订销售合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运营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86,298.0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14.61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2,174.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56,790.0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杰先生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符合预期,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是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8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三)其它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资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务部跟踪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146,063.4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416,81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309,441,175股,公司回购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756,7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33,522.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国刚,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洋,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兴明,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6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若2025年审计范围或内容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若2025年审计范围或内容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罐储”)、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节能”)。四方罐储、四方节能均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方罐储、四方节能两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担保5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担保0亿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方节能担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对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总经理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海大道1180号

(2) 法定代表人:黄杰

(3)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 经营范围:储运设备及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检测、保养;压力容器、食品加工机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及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四方罐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734,529,756.30元,净资产1,433,584,066.19元,净利润148,910,105.07元。

2、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 住所:南通高新区金渡路39号

(2) 法定代表人:黄杰

(3)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4) 经营范围:新型节能板材、绝热板材、隔音板材、制冷设备、压缩机、冷风机、冷冻冷藏库及工业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47,754,231.62元,净资产510,726,793.31元,净利润-14,408,456.63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各全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公司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每人8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绩效奖金与年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上述职工福利、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执行。

(三)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每人12万元/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及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

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方案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