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二名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概况
■
(二)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天河化工2.6158%股权。(杨前持有的标的公司1.3222%股权;陶洪新持有的标的公司1.2936%股权)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前后股权关系情况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影响
(四)财务状况
天河化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天河化工公司章程》,持有岗位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当离开公司或岗位变动时,同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天河化工控股股东或天河化工控股股东指定第三人。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按上期末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审核确定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准。天河化工已召开董事会决策,由江南化工受让已达到退出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岗位股。
本次持有岗位股股权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中四位自然人股东为同一批次协商,为保证交易定价的一致性以及对岗位股股东的公平性,转让价格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确定。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天河化工2024年一季度净资产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3月31日天河化工资产总计175,563.08万元,负债合计38,349.46万元,净资产137,213.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525.22万元。据此,公司分别以1,514.25万元收购杨前持有的1.3222%岗位股权,以1,481.50万元收购陶洪新持有的1.2936%岗位股权。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杨前、陶洪新
受让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3763790178X)
标的股权:转让方1杨前持有的标的公司1.3222%股权
转让方2陶洪新持有的标的公司1.2936%股权
合计拟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2.6158%股权
1、股权转让方式
(1)本次交易系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中,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内部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3)转让价款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具备,受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作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在标的股权于工商主管部门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作为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过渡期损益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止,标的公司产生的收益及亏损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参与标的公司的利润分配。
2、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标的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与完全的处分权,没有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或优先权等第三方权利的情形,不存在被设置质押等担保权利或因任何原因被采取冻结、查封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负担、责任或纠纷。
(2)股权转让方保证其或其关联方尽量避免从事、参与、进行民用爆炸产品与受让方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再新增其他与受让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业或组织的任职。
(3)受让方向转让方承诺:受让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受让方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相关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转让方签字并按手印,且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成立。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双方各自按其章程及制度规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天河化工的管控力度,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整体运作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本次收购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一)江南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三)天河化工2024年一季度净资产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表决方式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4、议案5、议案6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3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ongsheng@ahjnhg.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佟彦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拟以公司2024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72,179,985.58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4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1,030,982.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334,710,993.04元),减去202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471,099.30元,减去2023年度分红158,935,371.30元,减去2024半年度分红26,489,228.55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253,178.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53,238,056.53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71,411,918.87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6,626,517.99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7,227,212.76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72,179,985.58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26,489,228.55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98,669,214.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3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民爆产业及新能源产业两大业务板块,相关产业发展处于机遇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业整合及智能化建设,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及智能化生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产业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优化下属公司组织架构,强化江南化工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公司拟协议转让子公司安徽恒源技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源”)49%股权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向科”)。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截至2024年8月31日安徽恒源净资产人民币62,561,307.98元为作价依据,经协商本次安徽恒源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0,655,040.91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136.45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黄强
3、成立日期: 2004年01月16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58510450D
5、公司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茶岭镇
6、经营范围:粉状乳化炸药(生产地址:安庆市怀宁县茶岭镇、五河县朱顶镇小巩山)、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地址:安庆市怀宁县茶岭镇)、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爆破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向科100%股权
8、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4年总资产49,523.29万元,净资产37,547.4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6,546.63万元,净利润3,035.51万元。
9、经查询,安徽向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源技研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756827817D
3、法定代表人:何家林
4、注册资本:148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江南化工持有其49%股权、安徽向科持有其51%股权。
7、安徽恒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8、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
1、转让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49%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人民币30,655,040.91元对价予以受让。
2、本协议经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且双方各自按其章程及制度规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目标公司职工的分流安置。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自身享有和承担。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股权治理结构,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170号]。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7,536.45万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536.45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2.18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142.18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